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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治思维为基层法院锻造“铁军队伍”

  发布时间:2017-09-11 15:39:28


人是生产力中最重要的因素,如何在追赶超越氛围中锻造一支基层法院的“铁军队伍”,已迫在眉睫。面对追赶超越形势,打造法院铁军尤为紧迫;面对“一升一降”重任,提升法官能力尤为关键;面对司法改革举措,抓好队伍思想尤为必要。

    党的十八大以来,司法改革取得新突破,基层法院审执工作趋稳向好,通过立案登记制改革、员额制改革、司法责任制改革、涉诉信访改革等,“立案难”、“审判压力大”、“司法地方化”、“诉访不分”的痼疾获得改善,改革对“公众满意度提升、信访量下降”的作用凸显。基层法院工作从量的矛盾逐渐转化为质的提升,从单纯比拼办案数量转向提升审执绩效。众所周知,人是生产力中最重要的因素,如何在追赶超越氛围中锻造一支基层法院的“铁军队伍”,已迫在眉睫。

    首先,面对追赶超越形势,打造法院铁军尤为紧迫。锻造基层法院法官成为“铁军队伍”,应具有的思维是:

    奋勇争先的进取思维。当前司法改革已进入决战攻坚阶段,基层法院是落实改革任务的“最后一公里”。基层法院应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势,加强统筹协调,完善配套措施,形成改革合力。同时注意把基层法院队伍思想统一到改革落实上,确保改革举措精准落地,政策不变形不走样。

    敢干敢为的改革思维。基层法院直接面对司法审判一线工作,直接面对基层信访群众。因而,基层法官队伍更能触及问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基于此,应当充分尊重基层首创精神,鼓励在政策框架内大胆试、大胆闯,努力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担当负责的责任思维。破解基层法院发展瓶颈,真正推动公众安全感上升,信访案件明显下降,实现改革“弯道超车”,必须培养法官责任意识,解决制约审执和信访的改革推进、人案矛盾、抵触信访的问题。落实员额法官司法责任制,严把案件质量关;建立权责清单,完善配套保障鼓励机制;把信访责任和审判责任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实现“有权必有责、权责相统一”。

    其次,面对“一升一降”重任,提升法官能力尤为关键。基层法院是政法工作的神经末梢。“一升一降”是基层法院工作效果的具体体现。法院工作队伍能力强不强,法官能力建设尤为关键。用好“稳步升”和“扎实降”两条腿,走好“一升一降”的步,担好“安全感上升、信访量下降”的责。

    稳步升。基层法院应提升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严打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严惩毒品犯罪;强化产权保护;积极防范和化解涉众群体房地产纠纷,为社会公众提供稳定、安全的社会环境;关注民生司法,妥处涉及住房、就业、医疗、食品药品等民生领域矛盾纠纷。基层法院应提升化解社会纠纷的能力,注重服务大局,依法支持重点项目建设,稳妥处置重点项目改造、招商引资等领域纠纷,为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律环境。基层法院应提升为民服务的能力,注重保护弱势群体诉讼权益,为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提供社会“兜底”保护,审理好追索养老金、赡养费和最低生活保障金等纠纷案件。

    扎实降。审执是主业,信访是主责。基层法院应提升接待群众的能力,确保群众来信来访渠道畅通,通过受理网上信访、电话信访和远程视频接访,推动信访便民改革。基层法院应提升诉访对接的能力,改变审执不理信访的弊病,在立案、审判、执行阶段对信访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预防、早化解,源头化解,标本兼治。基层法院应提升化解信访的能力,信访发生后,应认真梳理排查,把信访终结制度用活、用实、用好。基层法院应提升治理缠访闹访的能力,制定打击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的活动实施方案,重要节点、敏感时期,通过提前排查化解、及时办结信访案件、干警驻会信访值守等有力措施,化解长期访、缠访闹访。

    第三,面对司法改革举措,抓好队伍思想尤为必要。基层法院存在着审判力量不足、结案压力较大、信访化解不易的情况,但通过培养和提升法官队伍运用法治思维能力,强化法官队伍的思想政治、业务能力、审执效能和司法作风,用好人力资源红利,能够达到“蓄能发电”的效果。

    狠抓思想政治建设。基层法院应始终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认真学习党的六中全会、中央政法工作会及省、市法院工作会精神,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引导,努力使干警在政治、思想、道德及理论素养上,达到新的思想境界和水平。深化员额法官遴选任命宣誓、书记员管理和司法行政人员管理改革,落实员额法官司法责任制,建立权责清单,完善配套保障鼓励机制,加强审判辅助人员教育,让队伍中的每个人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

    狠抓业务建设。审执业务建设是衡量法院工作效能的综合体现。基层法院应主要抓好全院干警业务知识学习和工作技能的培训。全面贯彻落实院、庭长办理案件工作,充分发挥院、庭长对审判工作的示范、引领和指导作用。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司法调研的重要性,将审执工作和司法调研工作同谋划、同安排、同落实。加大司法公开,通过审判流程信息公开、裁判文书上网、网络庭审直播、执行信息公开、网上信访平台等,将司法公开覆盖到立案、审判、执行、信访各领域、各环节,让群众切身感受到司法过程和结果的公正。

    狠抓审执效能建设。基层法院应科学调研审判规律,制定《案件分配规定》、《关于裁判文书签发的规定》及《关于办理财产保全案件的操作规程》等,实行审执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实行繁简分流,集中开庭,集中宣判,集团案件组团式、模块式审理,提高审判资源集约利用效率。通过落实司法改革,配齐配强司法辅助人员,完善法官业绩考核,实现量化考核、奖惩分明。充分发挥法官的主体地位,激发办案热情,明确目标定位,加大案管考核力度,重点围绕薄弱环节加强长效整治,确保审执绩效稳步提升。

    狠抓工作作风建设。基层法院应加强廉政教育和反腐败建设,认真履行“两个责任”,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完善“一案一剖析、一案一警示、一案一建议”的“三个一”制度。重申《考勤及请销假制度》,加强《借调人员管理办法》,确保全员保障审执一线。严守纪律,把严管与厚爱结合起来,培养业务过硬、作风过硬、纪律过硬的新时期法官。

    古罗马奥维德说得好:“使一个人伟大,并不在于富裕和门第,而在于可贵的行为和高尚的品行。”同理,法官获得的尊荣不是来源于法律的“坚牙厉爪”,而是法官群体秉承的法治思维以及法官自身过硬的素质。基层法院作为离群众最近、审理案件最多、法官占比最重的一级法院,面对党和人民的重托,面对社会的期望、群众的期盼,面对法律赋予的职责,唯有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个过硬”的要求,锻造基层法院“铁军”队伍,方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s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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