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华,现任禹州市人民法院梁北法庭庭长。工作中,她主动承办大案、难案和新型案件,经她审理调解的数千件民事纠纷中,无一错案,没有一件发回重审、改判案件,更没有一件引起当事人不满和上访的案件。她处理的案件调撤率、结案率连年来一直保持在90%以上,案件服判息诉率更是高达98%以上,高效快捷地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从事审判工作13年来,她把公正廉洁执法、人文执法融入自己的审判工作之中,并主动承担起更多的社会责任,为促进辖区经济发展、社会和谐付出了艰辛的努力,深受当地群众好评。
作为禹州市人民法院第一任女子法庭庭长,李华带领全庭干警,团结拼搏,锐意进取,多次荣立市级、省级和国家级荣誉。在搞好审判工作的同时,李华以梁北女子法庭为依托,筹建起了禹州市“半边天家园”妇女维权中心,为弱势妇女提供诉前、诉中、诉后全方位维权服务。2009年3月,梁北法庭被河南省妇联授予“河南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示范岗”荣誉称号,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2010年3月,李华被省高院、省妇联授予“河南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杰出卫士”荣誉称号,同年被最高法院和全国妇联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2011年3月,她所参与筹建、悉心指导的梁北镇郭村女子社会法庭被河南省高院、省妇联授予“全省巾帼文明岗”。
2008年以来,最高法院司改办领导、省高院张立勇院长、许昌市委李亚书记等领导多次到梁北法庭参观调研。2011年4月份,中央电视台专程到禹州市采访报道梁北法庭和李华同志的先进事迹。2012年7月,李华代表许昌市法院系统参加了全市政法干警践行核心价值观活动先进事迹巡回报告团,报告取得了良好效果。2013年3月,她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省优秀法官”荣誉称号。2013年7月,她当选为“全省法院令当事人感动的十大法官”。
一个“万能”的庭长
作为庭长, 通过狠抓队伍建设,强化责任意识,她培养和造就了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廉洁公正的队伍,营造出了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的工作氛围。干警们都有强烈的责任意识与团队精神、始终保持着旺盛的工作热情。工作中,同志们很尊重她,因为她要求同志们做到的,一定会首先做到而且做得更好;还因为她从无高腔,从不摆架,除了工作上的严格要求,她平时的工作状态严谨而谦和。她的同事这样评价她:在她眼中,总是把别人的缺点缩小,缩小、再缩小,而把别人的优点无限放大!同志们敬佩她的更重要的原因,还在于她以柔克刚的战无不胜,大家都亲眼目睹了太多的棘手案件在她的从容间化为无形,她的工作能力让新老同志都深为折服。同志们都戏称她“万能的庭长"。
王胜俊院长说过:“对人民群众的感情有多深,司法为民的力度就有多大。”工作中,李华要求自己在办案中要一丝不苟,不放过任何细微的疑点,弄清事实真相,还当事人一个公道。梁北镇郭村秦大姐的案子,是李华去年所办案件中最值得自豪的一件。2007年,秦大姐听一位远房亲戚张某说要找人合伙办石灰厂,听张某这么一番描绘,秦大姐认定这生意是个一本万利的好事,脑子一热,就把攒了几十年的压箱底钱尽数交给了张某合伙办厂。可张某钱到手后,就一直以种种理由推脱,结果厂子没办成,钱也要不回来了。一晃几年过去了,张某是下落不明,音讯全无,秦大姐这三十万元是本利无归呀,一打听,这个张某原来就是个老赖,赖的钱还不止她一份。眼看着儿子结婚娶媳妇急等用钱,秦大姐万般无奈之下,抱着试试看的想法,迟疑地走进了法庭。案子立上了,可如何找到张某成了一个难题。在审理其他案子时,李华获得了一个重要信息,被告张某很可能在梁北村某建材厂投有资金,但该厂因经营不善,正在协商整体转让,李华马上意识到这是一个重要的突破口,就立即赶赴该厂进行调查,没想到负责人杜某矢口否认张某参与了合伙。但通过走访了解到,该厂的会计与秦大姐素有旧交,就让秦大姐通过他了解一些情况。结果验证了她的猜测,被告张某在该厂投资100多万元,即使是低价转让,张某也能收回一半以上的投资,但转让协议已达成,付款近在眉睫。因为该厂没有进行工商注册,根据现有的证据是无法对张某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李华考虑后认为还是要从负责人杜某身上着手,一方面让秦大姐以乡亲情意请老杜帮忙澄清事实,另一方面,她数次到厂里找杜某谈话,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同时向其施加压力,督促其配合法庭查清事实。在强大的心理攻势下,杜某说出了事情的原委,同意配合法庭就地冻结张某应得款项58万元,并以清算资金为由让李华顺利见到了张某。初见面,张某气焰很嚣张,这个老赖早就把他的财产做了转移,声称要钱没有,要命一条,当看到法院下达的关于冻结他在建材厂应得款项的民事裁定书时,惊愕地半天没回过神来。由于采取了及时的保全措施,为下一步的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第二次调解时,张某终于同意一次性返还秦大姐本息共计41万元,当天秦大姐就拿到了钱。看到巨款失而复得,秦大姐激动地热泪盈眶,一个劲儿地说:“没想到呀,我这钱能有要回来的一天,更没想到您帮我把利息都要回来了!李庭长,你可真是女包公啊!”大姐拿出5万元来非要酬谢她,被她婉言谢绝了,但秦大姐这份感激之情李华收在了心底!李华常说:”现在咱们好多同志常以“弱势群体”、“服务行业”自嘲,我不这么看,我们手中掌握着关系老百姓民生的权利,我们的执法态度、对法律的认知度、对证据审核的严谨度,甚至对数据计算的精细度都会影响到当事人权益的全面实现,我们手中掌握着案件实体与程序的公正与否,掌握着案件审判效率的快慢,审判质量的好坏,哪有权利如此之大的“弱势”呀?
一台不知“疲惫的机器”
在李华的字典里几乎没有“节假日”,每年的中秋、元旦和除夕她都在法庭值班,“五一”、“十一”长假也从来没有安排过外出旅游。今年年初,她的腰椎间盘膨出厉害,严重时腰部以下失去知觉,长时间坐姿后几乎不能行走,但她始终坚持在工作岗位上,只是利用晚上的休息时间去医院做理疗,并在高负荷的审判工作中,完成了巡回审判49件,深入农村社区、田间地头排查纠纷、法律咨询、法制宣传38次,到中、小学和辖区企业等地组织中小学生、留守儿童、妇女组织、农民工等举办法律讲堂20次,参加授课人数高达万人次。庭里的同事们都知道,她有两个小本总是随身携带。一个本子上详细记录着每一位案件当事人的地址与电话,这些都是她的“爱心联络员”与“志愿调解员”。另外一个本子上则详细记录着她每天的工作日程安排,要去看的现场、要调查的当事人、要开庭的时间、地点等一目了然,时间安排精确到分钟, 所以同事们都笑称她为不知疲倦的“机器人”。审判工作之余,她还不断挤出时间来“充电”,通过业余时间争分夺秒的不间断学习,她顺利取得了法律硕士学位,并坚持自学 “心理咨询师”和“婚姻家庭咨询师”,先后取得了这两个专业的资格证书,为她的民事审判工作积累了更加厚重的知识积淀。
一个不近人情的“圣人”
别看李华平日里待人谦和,但内里却是个“倔骨头”,一些亲戚朋友、同学老乡甚至上级领导找她说情,往往要碰钉子。即使是亲戚朋友相邀吃饭,只要是与案件有染,她一定退避三舍。家里人都知道李华的规矩,但凡是带着礼品到家找她的,统统不给开门。时间久了,有人背地里给她起了个“大圣”的绰号,意为不近人情、死板教条。她听了反倒高兴地笑了:“这下恐怕就没人再找我说情了,这个绰号叫的好!”其实廉洁早已成为她的一种职业习惯。法庭里她专门设了个拒礼拒贿登记簿,和同事们一道把各自经手拒绝的吃请、财物一笔笔地记录下来,2013年以来,她共拒吃请32次,拒礼金、礼品价值2万余元,她很自豪地说,闲暇时翻阅,这就是我们清廉正气的“军功章”呀!
一个离婚案件的当事人王某为表达感激之情,非要将精心绣制的一幅大型十字绣送给李华。被李华婉言谢绝后,她将十字绣放在一家装裱店里装裱,留下了李华的电话号码。老板娘装裱完后,多次催促李华去取,没办法,李华只好专程跑了一趟。当她辗转打听来到王某娘家时,王某正在喂孩子吃饭,看到李华登门,她又惊又喜,李华拿出给孩子买的零食和水果,又从口袋里掏出两千元钱来,说:“那幅十字绣我帮你卖了,你绣的好,卖了个好价钱,拿着给孩子买点好奶粉吃,别委屈了孩子!”走的时候,王某抱着孩子,跟年迈的父母把李华送出老远,一家人都感动地落泪了。李华说:“老百姓就是这么淳朴,只要你是真心为她好,她总想用自己的方式来回报你,并且一辈子记住你的好!”李华常说,咱们解放军同志不是有句口头禅嘛,不拿群众一针一线,这也是我的原则。可有一次,她却破了例。那是梁北镇董村的老董夫妇俩,因为感激她处理案件公道,待人谦和厚道,案件审理期间就多次邀请李华吃饭,都被她婉言谢绝了,后来老两口合计,送礼她肯定不收,不如送袋面粉吧,城里人稀罕咱乡下自家磨的白面。见李华不收,就天天来法庭,李华一看,实在是不能辜负老两口的心意了,二话没说,把这面收下了,老两口如释重负、笑容满面地回家了。当时刚好是中秋节临近,第二天,李华就带着月饼与两壶小磨香油来到老董夫妇家拜节了。从那年起,每年的中秋节,李华都会上门去看望老两口,“不为什么,就为老两口理解咱,信任咱的这份心!”
李华常说:“咱老百姓打个官司不容易,到咱法院来,都是窝心、闹心、伤心的事,再让群众花那钱,咱心里不落忍。再说眼下农民的日子是好过多了,但真正富裕的还是少数,接群众的钱物,受当事人的吃请,咱良心不安哪!当我一次次拒绝了当事人的吃请与财物后,我都会从他们的眼中读出一种信任与尊敬来!这也是我们法官这个职业最需要也最应当做到的!——被尊敬,被信任!”
一个弱势妇女眼中的“法官姐妹”
有一句俗语:做人难,做女人更难。在广大农村,文化层次低、经济能力低、社会活动能力差的广大妇女,一旦婚姻关系出现剧变或受到不法侵害,她们的生存就会举步难艰,甚至流落街头,无家可归。作为常年战斗在基层一线、与广大群众朝夕相处的女法官,李华亲眼目睹了太多妇女姐妹们无助的眼泪,于是一种强烈的愿望油然而生:“我一定要为这些弱势姐妹们做点什么!”经过深思熟虑,李华代表全庭干警提出了以梁北女子法庭为依托,筹建全院妇女维权中心,为受害妇女提供全方位保护和服务的建议。这个建议迅速得到了院党组以及市委、政府等各部门的一致支持。2008年3月8日,筹备已久的全国法院系统首个“半边天家园”妇女维权中心终于在禹州市法院梁北女子法庭正式挂牌成立!李华带领维权干警为每位受害妇女都建立起维权档案,对其实行“四免”服务,即对受理案件中经济困难的妇女减免诉讼费用、联系法律援助律师;为无处栖身、流落街头的受害妇女免费提供临时居住场所和生活保障;免费为无经济来源的受害妇女联系工作岗位;帮助家庭生活困难的受害妇女向民政部门申请困难救助。截止2013年8月30日,禹州市法院“半边天家园”妇女维权中心共为275名妇女提供了维权服务,共减免女性当事人应缴纳的诉讼费用15。13万元,为54名受害妇女儿童提供了免费食宿服务,为81名受害妇女联系到了就业岗位,协助37名家庭困难的受害妇女申请到了低保补助。谈起妇女维权中心的每一个案例,李华都如数家珍,当事人的名字、住址、特点、近况,她随口说来,如自己的亲朋好友般熟悉。她跟救助过的当事人大多保持着不间断的联系,李华常说:“每当我能为这些弱势姐妹们做点什么,能实实在在地帮到她们时,我才真正体味到了妇女维权中心存在的价值!”
一个辖区孩子心中的”法官妈妈”
在李华每年处理的一、二百起案件中,有百分之四十左右都是离婚案件,夫妻间的矛盾一旦进入诉讼程序,就是一个非常危险的信号,在调解工作中,李华最常说的一句话就是:“为了我们的孩子!”在离婚案件中,能有三分之一的和好率已经是很乐观的数字了,更多的夫妻在和平或争吵中解除了婚姻关系。每一份离婚调解书或是判决书的制作,都会让李华感到忧心忡忡。因为大多数破裂家庭中都有孩子无助的身影,他们大多还未成年,甚至还是嗷嗷待哺的婴儿,李华无力阻止他们父母离婚的脚步,却想能为孩子们多争取一份温暖。为此她专门制作了“致离婚夫妇的一封信”,在当事人领取离婚调解或判决书的当日,邀请双方当事人包括他们的父母双亲到场,宣读完离婚调解、判决书后,李华会把这封信一并公开宣读,场景常常很感人,信中强调了父母离异后对孩子无情的伤害,亲情的缺失对单亲家庭孩子心理人格的影响以及可能引起的违法犯罪隐患,让更多的离异夫妇意识到,为了孩子,应当把父母间包括家族间的矛盾、芥蒂放在一旁,用更多的爱与温暖呵护孩子受伤的心灵。2013年开始,李华又着手对离婚案件中的单亲子女建立档案,对他们进行定期回访,义务接受他们的法律咨询,并就他们的抚养、探视、学习等问题,与他们及其监护人保持着经常性的联系和沟通。同时,针对单亲家庭子女容易出现的自卑、敏感、偏激等人格障碍,对他们做以有针对性的心理疏导。截止目前,她所关注的单亲子女已多达76人,无一发生过违法违纪现象。遇到家庭生活困难或者患病的孩子,她会献出更多的爱心,已经记不清多少次拿出微薄的工资给他们缴学费、买礼物,甚至亲自陪同孩子去看病。有的同事笑她管得真宽,她却总是笑笑说:”我觉得这是我们的附随义务!不做心会不安的!”
作为一名女法官,她也需要操持家务,相夫教子,但她从未因此而停滞勤奋工作的脚步。她凭着巾帼不让须眉的精神和斗志,靠着对党和审判事业的一片忠诚,以自己对人民群众深沉的爱,默默无闻地为人民幸福安康、社会和谐稳定奉献着自己全部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