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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两级法院走进省三监狱回访帮教

  发布时间:2013-11-25 11:02:25



 

1122日上午,许昌中院、禹州法院两级法院少年审判庭法官走进河南省第三监狱,与监狱干警座谈并回访帮教犯罪时是未成年人的罪犯。

在三监狱的监区,少审庭法官见到了因犯故意杀人罪正在服刑的刘某,刘某从小失去双亲,一直跟随爷爷奶奶生活,由于缺少父母的关爱和管教,一失足成千古恨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刘某开始在三监狱服刑后,许昌中院的法官一直关注着对他的帮教情况,发自内心的希望这个误入歧途的孩子能重新扬起生活的风帆。在监区图书室,许昌中院少审庭副庭长葛京涛、禹州法院少审庭法官郝建峰详细的询问了刘某近段时间的改造情况、思想动态和生活状况,并带去了其家人的问候,帮助其分析了犯罪的心理诱因和社会诱因,鼓励刘某服刑期间主动学习技术和法律知识,远离不良因素的影响,好好改造,最后还附上了许昌中院专门为未成年罪犯准备的一封信。法官们与监狱干警座谈,了解了刘某的改造情况,相互交流了帮助未成年罪犯的措施和方法,并就以后如何加强未成年罪犯的帮教工作相互沟通了意见。

近年来,许昌两级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结合未成年罪犯实际情况,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并不是简单的案结一结万事大吉,而是积极探索并建立未成年罪犯帮教回访制度,为未成年罪犯设立回访帮教档案,建立监狱、家庭、法院三位一体的帮教体系,及时了解、掌握未成年罪犯的思想生活状况,加强对未成年犯法律知识和人生价值观的教育引导,将回访帮教持续化、制度化,帮助未成年罪犯找回人生坐标,促使他们认真改造,从犯罪的阴影中走出来,重树信心,为他们重回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

责任编辑:李锐    

文章出处:禹州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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