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晓勇,男,汉族,生于1975年6月8日,刑法学硕士,禹州市人民法院刑庭审判员,工会副主席。徐晓勇同志一直以来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三个至上”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打击刑事犯罪,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用实际行动诠释一名刑事法官的神圣职责。
近年来,徐晓勇同志先后多次获得“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办案能手” 等荣誉称号,2007年12月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省信息调研先进个人;2008年1月被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荣记个人三等功;2008年5月被河南省政法委员会授予全省“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2008年11月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省信息调研先进个人;2008年12月被许昌市团委等22家单位共同评为许昌市“优秀青年卫士”;2009年1月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个人二等功。
大案难案勇承担
多年来,徐晓勇同志爱岗敬业、忠于职守,以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积极投入到刑事审判工作中去。他勇挑重担,敢于承办大案、难案,不怕威胁,顶住干扰压力和说情风,依法从重从快地判处了一大批涉黑、涉恶、涉枪和邪教、毒品犯罪等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分子。
徐晓勇同志作为刑庭审判员,同时兼任工会副主席职务,仅靠上班时间自然无法完成任务,他便自觉利用下班后、节假日、休息日的时间,废寝忘食、夜以继日地工作。2008年11月,禹州市法院受理了 “蝎子帮” 涉黑案件(祁二伟等8名被告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赌博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故意伤害罪一案),该案被告人祁二伟等人制定帮规戒律,以在左手的虎口处刺“蝎子”图案为标志,成立所谓的蝎子帮,以蝎子腿数多少区分级别高低。该蝎子帮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从事聚众斗殴、敲诈勒索、赌博等多起违法犯罪活动谋取利益,并利用所得资金,笼络团伙成员,购买棍棒、钢管、刀具等作案工具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了人民群众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在社会上造成了重大影响。该案由徐晓勇同志担任审判长并主审,他和其他合议庭成员一起自觉牺牲休息时间,不分昼夜加班加点工作,提前30日将此案圆满审结。庭前他将全案21册卷宗每一页看准看透,拟出详细的庭审提纲和庭审方案,为此案的顺利审理打下了坚实基础。庭审中,祁二伟等被告人百般狡辩,但徐晓勇法官以严密的逻辑、精确的法语、无懈可击的庭审技巧牢牢地控制庭审节奏,经过近两天的“较量”, 祁二伟等被告人终于低头认罪,流下了悔恨的眼泪。庭审结束后,徐晓勇同志又夜以继日的写出155页的审理报告,提交本院审委会讨论研究并获得通过。然后他又立即着手起草判决,在起草判决时他就像一个过滤器,在纷繁复杂的证据中去伪存真,在千头万绪中理清思路,对每句话、每个字反复推敲、再三斟酌,一个通宵下来制作出长达136页的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依法判处各被告人二十年、十四年零六个月、十三年等不同的刑罚),该判决书条理清晰,说理充分,释法精准,赢得了公诉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好评和称赞,亦受到了领导、同志们的肯定和赞扬。
2006年以来,徐晓勇同志还成功办理了李军伟等15名被告人涉黑案、巴路欣等15名被告人涉恶案、王永胜等被告人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赵六军等被告人非法制造危险物质案(该案致37名被害人汞中毒)、蒋伟豪等7名被告人抢劫案等一大批 “三多”(涉案被告人多、涉案犯罪事实多、涉案罪名多)案件。无论是“三多”案件,还是其它刑事案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徐晓勇同志时刻不忘案件质量是案件的生命,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把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努力做到把每一宗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2006年以来他所承办的一审刑事案件493件(年均结案160余件)无一起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适用法律不当而被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或改判。
寓教于审重帮教
徐晓勇同志凭着对工作的高度热情,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亦倾注了大量精力和心血,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特点实行圆桌式审判方式,将亲情教育理念容入审判全过程,不厌其烦地为他们讲解犯罪对国家、社会和被害人造成的危害后果以及有关法律规定。他的言语像黑夜里的指明灯为失足少年指明了方向,春风化雨般融化了一颗颗幼稚而冰冷的心灵,解救了一个个迷途的羔羊。为拉近与未成年被告人的心理距离,寻找刑罚和教育之间的最佳结合点,他还注重在庭审中吸收青少年工作经验丰富的共青团、教育部门的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组织公诉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等人员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法庭教育,用亲情和关爱触动未成年被告人的心灵。为使他们彻底改过自新,徐晓勇同志大胆创新未成年人刑事判决书制作模式,将亲情教育融入其中,并附个案特性的法官寄语,用法官的公正、良知感化失足未成年人,给他们启迪,使他们认识到错误,今后自觉接受教育改造。
2008年3月8日,禹州市某乡一中学生蒋某、牛某、杨某、郭某、姚某、沈某、蔡某(姚某、沈某、蔡某均系未成年人)上网后对正在谈话的赵某、孟某实施抢劫,劫的手机一部(该手机价值546元,手机已追退)。该案庭审结事后,徐晓勇同志主动联系鸠山乡一中,结合庭审的案件及其他具体的案件给该校学生上了《如何预防青少年犯罪》、《网络与青少年犯罪》、《加强自我防护意识,做良好小公民》的法制教育课,这些法制讲座浅显易懂,增强了未成年人的法制观念,受到了师生的好评。随后徐晓勇同志和其他合议庭成员针对其中三被告人姚某、沈某、蔡某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且均系未成年人,具有监护帮教条件,依法判处三被告人缓刑。他将缓刑判决书写得深入浅出,字里行间充满着谆谆教导和人文关怀,并在判决书后附有一篇《法官寄语》,内容包括如何认识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家长、学校应尽何种责任,以及法院判决依据的详细法律条文,缓刑考验期的注意事项以及以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路径等。三被告人所在学校的校长和老师看到判决书后,由衷的赞叹到:“判决书和《法官寄语》真是一个全新的教科书、指南针,折射出的是一名优秀法官细腻的情感触角、博大无私的关爱和社会责任感。”
宣判后,徐晓勇同志又先后11次驱车到离城35公里的某乡开展帮教工作,不厌其烦地找家长、学校领导、班主任和授课教师了解情况,召开座谈会,最后与法定代理人及三被告人所在学校签定帮教协议,对三被告人进行跟踪帮教,使审判与帮教不脱节,促使他们彻底悔过自新,避免重新犯罪。现在姚某、沈某、蔡某均已考上一所技工学校,继续深造。
强化调解促和谐
徐晓勇同志在办理刑事案件时,亦非常注重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民事部分的调解工作。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涉及到被害人的利益问题,矛盾突出,处理不当,极易引发社会不安定。
为了妥善处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他以高度的责任心,通过细致的工作,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民事调解率达99%以上。由于被告人犯罪行为给被害人或者被害人家属造成极大损失,为此,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双方当事人一般敌对情绪较大,而被告人由于要被判处刑罚,故对民事赔偿不是积极主动。针对该情况,他通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使附带民事部分的案件调解率不断提高。他针对不同的案件,通过庭前庭后的做被告人家属的工作,促成当事人就民事赔偿达成调解协议,使被害人的损失尽快得到赔偿,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他全年调解附带民事诉讼案件 55件,涉案标的近 90万元,并均已全部履行完毕,最大程度的保护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如今年审理的王某等人寻衅滋事一案,2008年9月,禹州市花石乡一初中学生王某、付某、陈某、董某、魏某五个未成年人因同学聚会一起喝酒,喝酒过程中,一时失态无故随意殴打两个过路学生被害人李某和李某某,致李某轻伤、李某某轻微伤。被害人李某、李某某以五被告人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各项损失70000元。双方情绪激烈,矛盾较大,加上双方家族在当地均系“望族”。如果处理不当,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面对此种状况,徐晓勇同志为了妥善处理好该案,一方面积极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另一方面积极与当地乡镇、村委部门联系,配合做好各方面工作。经过徐晓勇同志无数次的调解,五被告人的家人与被害人李某、李某某自愿达成一次性民事赔偿协议,一次性赔偿被害人李某、李某某医疗费等各项费用共计25500元,被害人对五被告人均表示谅解,并要求对其从轻或免除处罚。徐晓勇同志和其他合议庭成员针对五被告人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具有监护帮教条件,且被害人表示谅解,依法判处五被告人缓刑。被害人和被告人双方及其家属均表示满意,均向徐晓勇同志赠送了锦旗。被害人及其家属赠送的锦旗写到“惩恶扬善、案结事了”, 被告人及其家属赠送的锦旗写到“悉心调解、惩教结合”。
注重调促粗审判
徐晓勇同志在搞好刑事审判工作的同时,非常注重结合审判实务抓调研,通过调研促审判。他担任最高法院重点调研课题执笔人历时一年,通过实证调查、走访座谈、研究论证等方式,于2008年3月按时高质量的完成了最高法院重点调研课题《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视野下短期自由刑的定位和走向》调研报告的撰写工作,并顺利通过了最高法院组织的专家评审验收成功结项。
2008年,他在此基础上又积极参加了最高法院以及河南省法院系统论文讨论会,获得5项奖项,其中国家级2项,省级3项。他还参加了河南省第十届公检法司法律研讨会年会,其撰写的《浅谈立功及其司法认定》一文受到与会领导及其专家的肯定和赞扬。
徐晓勇同志亦非常注重将已调研成熟的理论成果与刑事案件的具体办理结合起来;与开展的专项斗争(打击“两抢一盗”、“打黑除恶”、社会治安综合整治)活动结合起来,做到研以致用,理论联系实际,理论指导实践。自今年2月全省打击“两抢一盗” 专项斗争活动开展以来,徐晓勇同志共审结 “两抢一盗”案件97件 205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18人,重刑率达57.34%,有力的震慑了犯罪分子,促进了社会治安形势的持续好转,进一步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徐晓勇同志面对着众多的掌声、鲜花和荣誉,显得出奇地从容和平静,时时刻刻都以一名普通党员的身份严格要求自己。他满怀着对刑事审判事业的执着,以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严谨务实的实际行动,维护了法律尊严和社会正义,树立了人民法官公正司法、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