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足少年及其家长感谢刑庭法官理性执法
作者:李国斌 发布时间:2009-04-29 11:43:00
河南省禹州市法院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坚持“宽严相济、惩教结合”的原则,在依法惩处的同时,全力做好教育挽救工作,同时注重附带民事赔偿部分的调解,最大限度的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图为一起青少年故意伤害案件宣判后,被害人和被告人共同向法官赠送锦旗。
责任编辑:时天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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