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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庭开通“绿色通道”为当事人办理缓交诉讼费手续受称赞

  发布时间:2014-03-31 17:16:49


318日下午3时许,原告赵某及其妻子李某来到禹州市法院立案庭请求立案。经了解,赵某女儿春节期间乘坐邻居王某的三轮车走亲戚时,发生交通事故死亡。为给女儿讨个说法,要求起诉邻居王某,并以家庭非常困难为由,请求缓交诉讼费。立案庭法官及时为他们办理了缓交诉讼费手续和立案手续,并立即将案件转到了相关业务庭。319日,赵某及其妻子专程来到我院立案庭,对立案庭迅速立案并为他们办理缓交诉讼费手续表示感谢。

责任编辑:李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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