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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召开保护“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专项活动工作部署会

  发布时间:2014-04-08 15:24:10


3月31日下午,吴延成副院长组织召开我院“保护农村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专项活动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会议,对我院专项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回顾点评,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如下三项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专项活动是省高院落实2013年12月23日至24日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符合我省劳务输出人员多、留守人口数量大的实际。专项活动落实了党的政策,展现了法院的关怀,有利于进一步保护“三留守”人员的合法权益,有利于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大的政治意义和现实意义,希望各有关部门都要重视起来,以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将这项工作做好。

二要统筹协作。我院有27个部门参与到本次专项活动中,涉及部门多、人员多、事务多,活动办和四个工作组负责人要统筹协调各部门的工作,互相配合、互通信息,并保持同步进行,努力推进专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要积极推进。活动办公室每名工作人员和活动办公室下设的刑事行政组、民事组、执行组、宣传信息组四个工作小组,都要按照省高院和许昌中院的工作要求,认真报送有关统计数据、典型案例、经验做法等信息材料,积极稳妥的推进专项活动的开展。

责任编辑:吕海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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