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到北京大学考察调研时,将青年的价值取向比喻成“扣扣子”,勉励广大青年“人生的扣子从一开始就要扣好”。这个法则同样适用于司法领域,对于法官职业群体来说,扣好第一粒司法良知的扣子尤为重要。
司法良知是一种内心信念和道德守衡,是法官安身立命的基础,也是公正司法的第一粒扣子。审判是需要良心的事业,是公正的法与善良的心的有机结合。司法裁判归根结底是客观证据基础上的主观判断活动,无论是西方的自由心证还是古代的春秋决狱,都对司法裁判者的良知寄予了很高期望。对于身肩裁判是非、扶正祛邪特殊社会职责的法官而言,恪守司法良知,不仅是法官职业群体的根本价值取向,更是秉公办案、弘扬正义的必然要求。
只有行得正,才能走得远。没有道德的司法,会让公正底线一溃千里;没有良心的权力,会让社会公平荡然无存;“如果第一粒扣子扣错了,剩余的扣子都会扣错”。司法良知与公正司法的关系,就好比“1”和“0”的关系,有了“1”,“0”才会有实际意义。司法良知第一粒扣子一旦扣错,法官价值判断的标杆就会发生倾斜,就会使本应体现公平正义的判决沦为机械司法或徇私枉法的道具。
人们常常通过审视法官品格来理解法院的品格,通过观察法官行为来评价司法的公正。司法公正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法官的良知。在司法实践中,一个有良知的法官必然会怀着自律之心进行自由裁量、履行审判职责,出于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和清正廉洁的职业操守,作出经得起历史检验的裁判结果。因而,品行高尚、恪守良知的法官所作的裁判往往也比较容易赢得当事人的理解和认同。
但法官并不生活在“真空”里,常常会面临很多现实的困惑与迷惘。在物质性的利益诱惑和精神性的法律信仰之间,是淡泊名利,还是追逐名利;是见利思义,还是见利忘义?司法良知就是用于衡量法官思想境界和道德水平的一把尺子。有良知的法官才有是非分辨的能力,才会知荣辱、守道德,才能尽职责、不懈怠,才能让浩然正气始终存于心中,坚守住社会公平正义的底线。因为,恪守司法良知能带给法官一种独有的幸福感、成就感,并在一次次的公正裁决中实现自我人格的升华和超越。
然而,在整个审判生涯中坚守司法良知并不十分容易。必须要依靠长期的学习体悟、坚定的理想引领、严格的纪律约束和丰富的司法实践来历练,要不断地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真正使良知道德的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这一过程,意味着忠诚与信仰、热爱与自信、坚守与无畏、付出与果敢、超然与理智……通过人的本性的自我立法,不断进行自我教育、自我陶冶和自我锻炼,实现法律的正确实施与自我人格修养提升的有机统一。
“位我上者灿烂星空,道德律令在我心中。”司法良知是一粒扣子,需要守节持定、慎始慎初;司法良知是一杆标尺,需要心怀法度、仰望星空;司法良知是一份责任,需要勇于担当、脚踏实地;司法良知是一种信仰,需要内外兼修、知行合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