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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当事人把话说完

《人民法院报》2014-1-23

  发布时间:2014-06-17 10:30:54


    让当事人把话说完,是法官的责任,更是一名优秀法官必备的素质。宋鱼水等优秀法官能够实现当事人胜败皆服的司法效果的一条基本经验,就是耐心听取当事人诉说,让当事人把话说完。我们的法官教育培训、办案经验总结交流应更注重这方面的内容。

    近期到基层调研座谈以及在接待当事人来访中,感到一个问题应当引起进一步重视,就是当事人因为或者认为法官没有让他把话说完,从而对庭审和裁判结果的公正性产生怀疑,导致当事人上诉、申诉,甚至形成缠诉、闹访。这个问题看似审判和接访中的小事,但事关司法的公正、公信,需要小题大做。

    为什么没让当事人把话说完?没有让当事人把话说完,有很多具体的原因,除了法官和当事人对是否“话已说完”有不同的理解和标准外,从法庭和法官自身分析主要有三种原因:一是法官自以为是。现在的法官普遍比较年轻,受过系统的法学教育,有比较强的理解把握能力,很多情况下可能当事人说个大概,法官就认为已经掌握了当事人的主张和争议焦点,认为自己和其他诉讼参与人都听明白了,当事人不用继续说了,从而转入下一阶段或结束庭审,而当事人却感到“话未说完”。二是法院案多人少。现在各地都程度不同地存在案多人少的问题,有的法官一年要审理案件上百件甚至数百件,有时一天要开好几个庭,为了不影响其他案件的庭审或者其他事情,没有给当事人留出足够的时间来进行陈述、辩解,客观上造成听取当事人陈述、辩解不够充分,存在中间打断当事人说话、不让当事人把话讲完的情况。三是法官缺乏耐心。现在有些法官缺乏社会实践的历练,有的缺乏对当事人的感情,对当事人不够耐心,没有把耐心听诉作为实现正确裁判、化解矛盾纠纷的必要手段和方式,从而没有让当事人在法庭上把话说完,或者在接待当事人时敷衍应付,从而引起当事人的不满。这三方面的原因有时相互交织,其实质是法官自身的理念、能力、作风方面出了问题,需要引起我们的思考。

    为什么要让当事人把话说完?因为没有让当事人把话说完,导致当事人对裁判过程、结果,甚至对法官司法行为的公正性都产生了怀疑,有必要对让当事人把话说完的价值进行研究。在目前情况下,让当事人把话说完,至少有三个方面的积极意义。一是对当事人权利的尊重。当事人在法庭上的陈述、辩解以及对裁判结果不满而进行上诉、申诉,这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基本权利,法院和法官在审理案件、接待当事人信访的过程中对当事人的这一基本诉讼权利应当予以保障,不让当事人把话说完,就是对当事人权利的不尊重和损害,与法治精神也是背道而驰的。二是实现司法公正的需要。要实现裁判结果的公正,一个基本的前提就是对当事人争议和诉求有清晰的了解,而让当事人把话说完,全面听取当事人的陈述、辩解、诉说,对于全面了解当事人纠纷的前因后果,进而把握当事人争议和诉求焦点、作出正确的裁判至关重要,为了实现司法公正,应当让当事人把话说完。三是有利于案结事了。现在许多案件案结事不了,官了民未了,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就在于当事人认为法庭、法官没有让他把话说完,就不可能有公正的处理结果,认为处理结果不公正,自然是上诉、申诉甚至闹访、缠诉。为了保护和尊重当事人的基本权利,为了确保司法公正,实现案结事了的司法效果,法庭和法官应当让当事人把话说完。

责任编辑:吕海龙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2014-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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