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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法院古城法庭一天调解6个案件

  发布时间:2014-06-25 15:34:30


 

“没想到咱法庭的办案效率这么高,上午调解,下午就能领闺女回家。真是太感谢你们啦!”23日下午4时许,要求变更女儿抚养关系的原告郭某,一边紧紧拉住久未见面的女儿,一边不住的感谢办案法官。这是古城法庭一天内调解结案的第6件案件,其中2件道路交通事故纠纷,2件离婚纠纷,1件民间借贷纠纷,1件变更抚养关系纠纷。

为了公正、高效的处理好每一件案件,努力把矛盾化解在法庭,把和谐奉献给社会,古城法庭干警积极落实“以调为主、调判结合、案结事了、促进和谐”审判原则,全力做好调解工作,力求案内彻底化解纠纷。工作中,一是全庭干警强化调解结案的意识。对受理的案件,第一个想法就是如何调解,只要有一分希望,就做一百分的努力;二是全庭全员参与调解。为解决案多人少这一突出问题,该庭人员工作不分内外、不分岗位,人人参与调解,人人为调解尽心,全庭形成积极调解的合力;三是增加调解环节,加大调解力度。从立案送达时就先定下调解日期,依次还在开庭前、庭审后、发判决书前,个别案件甚至在发判决后还持续调解,直至和解结案。四是拓宽调解思路,创新调解方法。针对一些婚姻家庭、赡养及邻里纠纷案件,我们还通过邀请当事人的亲属朋友、村组干部等参加调解,动员社会力量一起化解纠纷;针对那些当事人路途遥远、相对分散的案件,该庭则通过打电话、发信息、发传真等方式调解,有的当事人不便到庭,就通过邮寄的方法,让多个当事人分别签订调解协议异地调解,从而使一批复杂案件,均以调解结案。

责任编辑:孙伟博    

文章出处:禹州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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