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法官,只有行为上“守正”,心眼里“亲民”,形式上“透明”,才能真正地让民众感受到正义和威严所在,心向往之。
一位当事人曾质问办案法官:“我要问你,我们的案件到你这两个月了,却没有给我们一个满意的答案,我想知道你们还算什么人民法官,还剩什么威严?”
当事人的质问让我们反思:今天的我们,要怎样才能让法官职业在时代的浪潮中熠熠生辉呢?其实,要树立法官的威严,就需用心与民众搭建沟通的桥梁,用行动去重新塑造司法在民众中的形象。可以说,法官之威,根植于民。
法官之威,在于人心,行为上要“守正”。“法者,平之如水”,执法者如果除去个人物质、形象、感情等感性判断,无区别的平等执法,无惧无偏,让人民感受到法律的公正,法官则会不“威”而“严”。然而,在司法实践中,部分法官容易在守卫社会正义的过程中失去平衡,缺乏宁为正义而死也要守护一片净土的勇气。须知唯有让公平、正义以一种“看得见、摸得着”的方式感受得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法官才会不“威”而“严”。
法官之威,在于公开,方式上要“透明”。在当前形势下,法官的工作为什么得不到理解?很大因素上是由于法院的宣传还比较封闭。人民法院原本是作为最具阳光、透明的部门,但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工作往往较少与群众进行沟通,这种神秘性会使司法和民众隔阂,更会放大民间的猜疑和想象,滋生负面因素,从而影响着司法的公信力。在一个全媒体的时代里,我们应该把自己的工作大胆的晾晒在太阳底下,用正义的事业去摇旗呐喊,满足公众对公共事务的知情权,才能使猜疑和谣言不攻自破。从而营造出了全社会了解、理解、支持和配合的舆论环境,在“透明”的司法工作中散发出威严。
法官之威,在于情怀,心眼里要“亲民”。威严不是孤芳自赏的摆设,不是高高在上的宣言,而是民众内心深处滋生出来的一种情怀。那种情怀需要以爱的名义滋润。“马锡五审判方式”让庭审走出去的乡土气息是一种威严;在执法过程中仔细倾听,打破神秘、专横和冷漠,用深厚的感情去体会民众人生的酸甜苦辣是一种威严;注重情理法相融合的执法也是一种威严。法官既要有精深的法律素养,也必须有练达圆通的人情世故,这样才能让民众感受到法官的存在感,让民众在沟通交流中感悟到法官崇高的信仰与威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法官不是工匠,不是执行法律的工具,一名法官,只有对生命有尊崇,对平等有追求,对弱者有关怀,对理想有向往,在法律实施过程中能体现自己“思维、信仰、理想、人格魅力、审美取向上的特征,能从行为上“守正”,心眼里“亲民”,形式上“透明”,才能真正地让民众感受到正义和威严所在,心向往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