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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实践活动务必敬终如始

  发布时间:2014-09-05 18:40:49


    俗话说:编筐编篓,贵在收口。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亦是如此。越是到了收尾阶段,越要全神贯注;越是接近终点,越要一鼓作气,扎扎实实把每一步走稳、走实,把每一项工作做好、做细。

    当前,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已接近尾声,各项工作正处于最后冲刺阶段。从中央要求和以往经验来看,越到此时越要防止歇歇脚的思想、松口气的情绪,越要保持锲而不舍、一如既往的劲头。

    作风问题历来是党内工作中的老大难。前段时间,经过各级法院和广大干警共同努力,我们解决了一大批影响公正司法的突出问题,社会各界给予积极评价。但在一片赞扬中,因个别单位个别干警一时放松了要求,结果旧的问题尚未根除,新的问题又“应时而生”,执法办案中冷硬横推、庸懒散奢、敷衍塞责等不良现象又有所抬头,引起人民群众不满。倘若不能乘胜追击,及时扼住这一苗头,纵然前面工作做得再多、再好,也不可能取得完美结局,得到群众认可。因此,各级务必多法并举、常抓不懈。一方面,要深入持久开展好作风纪律教育,让广大干警清醒地认识到改变作风是一场攻坚战、持久战,不在一事一时。另一方面,要大力推进监督管理经常化,注意了解掌握干警日常思想、行为和履职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谈心谈话,必要时给予严肃批评。只有抓常抓早,问题不论大小露头即打,才能把来之不易的良好势头保持下去、深化下去。

    有什么样的标准,就有什么样的质量。“四风”问题都是顽症积弊,解决起来必遇重重阻力,不会顺风顺水。如果不能始终保持“从善如登、从恶如崩”的警觉,实际操作中就会患得患失、缩手缩脚,就会出现跑调变味、首尾不一。首先,各级一定要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内涵,充分认识到深化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仅关系到本单位本部门活动开展的最终成效,而且影响到广大法院干警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影响到人民法院的公信力。对问题整改要坚持做到思想上不懈怠、行动上不疲软、标准不降低,持续出重拳、用实招、下狠劲。其次,一定要发扬钉钉子精神,严格按照整改落实既定的目标、时限和责任,一项一项抓,一人一人清,绝不能因为整改时限的要求,降低工作标准、放松工作要求,切实做到真改、实改、彻底改,不达目的决不撤兵。再次,有关监管部门一定要发挥好监督检查作用,适时采取召开会议、集中培训、汇报点评、通报情况、宣传引导等方式,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对整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或个人该批评的批评、该返工的返工,决不掩着护着,搞变通、打折扣;对一些积弊陋习、屡教不改的人或事,该曝光的曝光、该查处的查处,决不养痈遗患,搞法外开恩,真正以铁的纪律、严的标准抓好整改落实,让人民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变化。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有效途径,必须聚焦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人民法院来说,重点要紧贴审判职能,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深入开展“六难三案”专项整治。要着力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坚持不懈抓好群众路线教育,强化干警群众观念,增进群众感情;加强司法服务规范化建设,提高服务质量;从严管理队伍,严肃查处司法不廉行为,引导广大干警始终坚守公正廉洁司法的职业道德底线。要着力解决“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问题。建立健全快捷的立案诉讼服务渠道,方便群众诉讼;不断拓宽司法救助途径,让老百姓能打官司、打得起官司;严格实施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制度,努力让打赢官司的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要着力解决“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问题。不断加强司法巡查和审务督察工作,确保司法廉洁制度刚性运行;大力推进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最大限度压缩“暗箱操作”、权力寻租的空间;全面实施量刑规范化工作,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限,促进严格公正廉洁司法。力求通过“六难三案”专项整治,进一步提高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质量和水平,兑现对人民群众的承诺,取得人民群众的信任。

    制度是解决作风问题的治本之策。转变作风仅仅依靠人的自觉性是远远不够的,还要有完善而严格的制度作保证。各级要以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和“六项措施”为契机,结合本单位实际,及时对现有司法作风相关制度规定进行全面梳理,行之有效的要继续严格执行,不适应形势任务要求的要尽快修改完善,实际工作需要而尚未建立的要抓紧研究制定,相对原则的要作进一步细化,切实堵塞制度漏洞,把制度的“笼子”扎得更严密、更结实。

    同时,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内民主生活制度,严格按照党章要求开展党的组织生活,认真贯彻执行“十六字方针”,自觉使用、大胆使用、经常使用“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一有力武器,切实抓好述职述廉、群众评议、考核讲评等干部管理规定的落实,确保每个党员干部始终处于党组织的有效监管之下。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司法便民、司法公开、审判管理等制度,不断扩大审务公开的范围和覆盖面,提高审判执行工作的透明度。要认真抓好已有制度的贯彻执行,不断强化法纪观念,严格正风肃纪,真正做到用制度来规范干警日常言行,靠制度来解决“四风”问题,使作风建设步入具体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责任编辑:吕海龙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201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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