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工作在偏远的山区法庭,每天经手的都是东家长、西家短的家庭邻里纠纷,但一个案件常常是一个或几个矛盾的集合,如何通过审理化解矛盾、定纷止争,进而达到家庭和睦、邻里和谐,往往需要我们法官具备过硬的素质,并付出艰辛的劳动。
那是个细雨蒙蒙的早晨,我刚打开法庭大门,年逾七旬的刘老太便在女儿的挽扶下,颤巍巍的走进来,起诉两个儿子不履行赡养义务。近几年,随着农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赡养纠纷已不多见,尤其当我了解到,刘老太膝下有五子三女,其长子还是腰缠万贯的老板却不赡养老娘时,便感到案件背后必有隐情,作为一庭之长,我毫不犹豫的接办了此案。
为使该案得以尽快审结,我冒雨驱车将老人送回家,并向其两个儿子送达应诉法律文书。出乎意料的是,其长子黄大听说母亲将自己告上法庭时,一怒之下,竟雨中将我们推出家门。在外地陪护病人的四子黄四,电话中知道此事后,竟置之不理。案件一开始就陷入僵局。
多年的办案实践告诉我,赡养纠纷案件,大都是家庭矛盾逐步升级、恶化形成,双方积怨深、对立情绪大,如果不从根本上化解矛盾,简简单单一判了之,很容易导致矛盾激化,不但原告的晚年幸福无法保障,还会影响当地的社会稳定。为此,我决定在了解原、被告双方产生纠纷根源的基础上,悉心化解他们的积怨,帮他们寻回母子亲情。
为打破案件僵局,我从该案的外围着手,分别走访了他们的亲戚、邻居。从中我了解到,由于丈夫去世的早、子女多,刘老太一家过去的日子相当艰难,尤其1984年冬天分家时,为给两个小儿子留下结婚用房,刘老太要求黄大放弃了应分的三间房屋,因担心黄大日后赖在屋中不走影响两个小儿子的婚事,她又坚持让大儿子立即搬出,并找来娘家弟弟立下“生不养死不葬”分家协议,让黄大一家四口寒冬腊月搬进村里废弃的饲养室里。从此,母子情若寒冰,婆媳行同水火。
症结找到后,我一方面请邻里乡亲协助劝说;另一方面,下乡办案时总带上一包香烟或拎上一兜水果,绕上几里路,专门到他们家里,分别同她们母子拉拉家常、做做疏导工作。一天我同刘老太谈到他们二十多年前分家的情景时,她含着眼泪哽咽着对我说:“杨庭长,那时候男娃多、家里穷,只能想了那个不是办法的办法分了家。孩子都是娘身上掉下的肉,那个指头不连心?这件事都成了我半辈子的心病,晚上做梦都不知湿透了多少回枕头。”
第二天我和黄大聊天时,刻意同他一起回顾那段辛酸的历史,当黄大讲到母亲外出讨饭,为了让他和弟弟多吃一口,自己忍饥挨饿昏倒在街头时,泣不成声的说:“那些年家里穷,老母亲为了我们兄弟姐妹受尽了罪,现在日子好了,再让八十多岁的母亲吃苦,于法于情都是我们作儿女的罪过啊!”
见此情景,我又将刘老太当时的苦衷、二十多年的心病一一讲给他,他听后拉着我的手一遍又一遍的表示,“请杨庭长您放心,我作为大哥今后一定带头做个孝子。” 看到案件有了转机,我及时将刘老太及子女通知到黄大家中,黄大首先向母亲赔情道歉,又当场拿出现金让妹子清结刘老太的医疗费用,并同妻子一起拉住母亲的手,请母亲到家一起生活。弟弟妹妹也纷纷表示一定要好好孝敬母亲。鉴于此,刘老太愉快的撤回了起诉,一家人握手言和,二十四年的积怨冰消雪融。
家庭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也是新形势下党和人民赋予每位法官的时代重任。一年多来,每当我看到黄大一家其乐融融的生活时,心里总有一种按捺不住的自豪和激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