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的精神,要大力推进司法文明建设。司法文明是现代政治文明的核心内容和主要标志,也是社会文明的基本标志和重要保障。
推进司法文明建设,一要探索科学的司法理论。科学的司法理论是司法文明的思想源泉,也是司法文明建设的理论指南。回顾和总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道路,在此基础上,加快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理论体系,增强司法理论对司法实践的指导性,提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理论体系在世界司法理论和实践当中的话语权。二要建构先进的司法制度。先进的司法制度是司法文明的根本保障。要善于吸收借鉴中华传统司法文化的优秀基因和人类社会司法制度的优秀成果,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深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不断完善和创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三要促进公正的司法运作。公正的司法运作是司法文明的轴心和基石。司法的公正性也依靠有效的监督,要完善以党委督促监督和纪检监督、人大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广泛的社会监督、司法机关之间互相监督为一体的监督体系,把司法运行置于合法有效的监督之中。四要培养卓越的司法精英。卓越的司法精英是司法文明的人力和智力支撑。要进一步推进司法精英化建设,提升职业能力、锻造职业精神、培养职业自律;同时进一步深化司法人才培养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培养造就大批具有执著信念、优良品德、丰富知识、过硬本领的高素质司法卓越人才,努力建成具有独特职业意识、职业技能、职业道德和职业地位的司法职业共同体。五要培育理性的司法文化。理性的司法文化是司法文明的社会基础。要在全社会深入开展司法文明的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和司法理念,努力形成全社会理解司法、认同司法、信任司法、善用司法、支持司法、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的良好司法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