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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百姓懂理更知法

  发布时间:2014-11-07 10:05:24


    对百姓来说,即便不懂依法治国为何物,但只要每个人都按照法律办事,信任法律,让法律的归法律,我们的法治中国梦就已为时不远了。

    长期在派出法庭与老百姓打交道,听得最多的一句话是:“我们老百姓虽然不懂法,但是我们却懂个理。”这句话隐含的一层意思是,我们百姓懂不懂法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懂理,法律的规定,法院的判决总不能超出我们的这个理。在这里,懂不懂法无关紧要,懂不懂理却至关重要。为何百姓来到法院不讲法律,却讲自己的道理呢?

    出现这个现象,大约有以下两个原因:一方面可能是法律与百姓的理相“冲突”。法律是用专业术语概括出来的社会规则,具有普适性。而老百姓的理则是在日常生活中根据社会生活习惯、内心公平正义的感情得出的一般道理,因地理环境社会风俗的不同而差异很大。当法律的规定与百姓的理相“冲突”的时候,老百姓往往选择“不懂法律”,而只讲道理。

    举个例子,笔者所在派出法庭下辖的乡镇在城镇化过程中,很多农民搬进了小区楼房,但是往往因为房屋质量问题不交物业费。有些业主认为在房屋质量存在问题的情况下,还要为这个房子缴纳物业费,是不合理的,这是百姓的理。但是根据法律的规定,房屋的质量有问题应该向开发商主张权利,物业公司如果提供了符合标准的物业服务,业主就应该缴纳物业费,这是两个法律关系。法律与老百姓的理在此出现了“冲突”。

    另一方面的原因是法律对百姓而言仍很陌生。千年以来的文化传统习惯,让百姓们不喜欢打官司,进法院被认为是不光彩的事情。不到万不得已,不会主动去了解法律,也不会主动求助于法律。同时,法律的外衣是法言法语,让一般人望而生畏。加之,法院是被动司法,奉行不告不理的原则,更是导致了普通民众对法律的陌生。

    不熟悉的事物总是让人敬而远之,更有社会上早先流传的“大盖帽两边翘,吃完原告吃被告”口头禅,让老百姓对原本就陌生的法律避之不及。所以,当老百姓“吃了官司”时第一个念头不是去看法律怎么规定,而是找法院里有没有熟人,在法庭上不讲法律,而是讲从小就耳濡目染,浸润其中的理。

    法律与老百姓的理相“冲突”,法官可以通过耐心向百姓讲解法律的规定,使百姓能够认同法律这个“理”。要让老百姓运用法,则先要让百姓熟悉法,信任法,这不仅需要顶层设计,让法治取代人治,树立法律的权威,还要有细处实施,处于一线的法官们,要将自己的每一份判决书都当做法治宣传的最好文本,将每一次庭审都当做法治宣传的最好课堂,开展法律咨询、送法下乡、村中开庭等活动,让法律不再陌生。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依法治国作为主题,对法治中国的建设进行了顶层设计。对百姓来说,即便不懂依法治国为何物,但只要每个人都按照法律办事,信任法律,让法律的归法律,法治中国就已为时不远了。

责任编辑:吕海龙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2014-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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