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太仆寺旗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盗窃案。被告人李某及其女友王某因在旅游途中盗窃牧民绵羊双双获刑。
今年1月,河北省的李某和女友王某开车到草原自驾游,游览时发现公路旁草坡上有一大群牧民散养的绵羊,临时起意,想抓几只拉回家吃,假借下车拍风景之机,趁放羊人不注意,将2只绵羊塞到轿车后备厢偷走。拉回河北后发现羊肉售价很高,将羊进行了出售;之后,李某和王某两次回到草原盗窃了9只绵羊并进行了销赃;当第四次偷羊时被牧民发现并报警,公安机关将其逮捕。
经查,李某和王某先后三次在太仆寺旗贡宝拉格苏木宝日浩特嘎查共偷羊11只,价值1.64万元。
庭审中,二被告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表示要积极赔偿被盗牧民的损失,请求法院从轻判决。
法院审理认定,二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盗窃罪,遂以盗窃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各处罚金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