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对任何腐败行为和腐败分子,必须依纪依法予以坚决惩处,决不手软。安徽省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认真贯彻党的一系列重要会议和文件的精神,结合实际,多措并举,狠抓落实,有力推进了法院队伍的廉政建设和审判工作的深入开展。
坚持“一岗双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法院工作的“生命线”。党组成员以身作则,接受全院干警的监督。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责任明确、齐抓共管、协调联动的工作格局。健全廉政教育、廉政保证金、廉政风险提示和明察暗访等制度。推行岗位廉政风险承诺制,统一填写《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承诺表》,并在一定范围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加强对干警工作作风的管理,对全院干警分别建立了廉政档案,增强了干警公正司法、廉洁办案的意识,提高了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改进工作作风。为了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整治司法不正之风,制订了《集中开展司法廉洁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实施方案》等制度,严格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深入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完善《车辆使用管理制度》、《审务督察实施办法》、《财务管理办法》等规定,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坚决杜绝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车私用、公款旅游、接待超标等违反八项规定的行为。
加强审务督察,保证群众监督权。成立审务督察领导小组,制定《关于严格禁止与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三同”的暂行规定》,加强对审判执行中作风问题的督察。落实廉政监督卡制度,在立案时向当事人发放廉政监督卡,公布承办庭室和承办法官的名称和联系电话,以及监督的内容,并公布纪检举报电话,保证人民群众在每个案件中都能充分实施监督权。落实廉政监督员制度,向社会聘任廉政监督员8名,并经常邀请廉政监督员旁听案件审理和监督执行。建立廉政举报网站,向社会和每一位案件当事人、代理人公布举报网址,接受举报。
创新工作方法,实行精细化管理。建立案件当事人回访制度,通过信函、电话、上门等方式,主动了解法院工作人员在办案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徇私枉法和不廉洁等情况。开展不定期纪检巡查活动,制发《巡查工作制度》和《督促检查制度》,对早退、脱岗情况,上班时间有无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内务整洁、规范情况,在办公室接待当事人、代理人,工作态度、方法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院纪检组通过内网发出廉政学习内容,全院干警自行学习,摘抄摘要并撰写心得。
弘扬廉政文化,做到防患于未然。推进司法文化长廊建设,共展示条规禁令、领导要求、亲人寄语、廉政工作、学习楷模等九个部分内容。深入开展廉政亲情活动,把每位干警家庭合影和亲情寄语制成桌牌,放在本人办公桌上,利用亲情的感化、影响、教育作用,促使全体干警守住底线、筑牢防线、不踩红线。开展廉政谈话、诫勉谈话、提醒谈话、任职晋级谈话,定期上廉政党课等,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组织开展廉政文化征文、演讲比赛、廉政书画展览、廉政春联比赛等活动,提高干警参与廉政文化建设的热情,在全院干警中营造了风清气正的廉洁司法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