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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有偿删帖 涉嫌非法经营

北京口碑互动公司及其3名高管受审

  发布时间:2015-01-19 11:09:29



图为杨飞等三被告人在法庭上。刘 越 摄

    因替客户提供有偿删帖服务,今天上午,被告单位北京口碑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口碑互动公司)及该公司3名高管杨飞、李金福、杨雪萍涉嫌非法经营,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受审,法庭未当庭宣判。

    案发时,杨飞、李金福、杨雪萍分别在口碑互动公司担任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公关部总监的职务。庭审中,口碑互动公司法律顾问张某作为诉讼代表人到庭受审。

    公诉机关指控,口碑互动公司先后于2012年4月、2013年7月与增城市碧桂园物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网络传播服务合同,于2013年5月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网络公关咨询服务合同。后杨雪萍在杨飞、李金福授意下,安排其主管的公关部员工联系郅某(另案处理)等人,为碧桂园公司、新华保险公司提供删除互联网负面信息服务。为此,口碑互动公司向碧桂园公司分别收取删除费用98100元、30100元,向新华保险公司收取删除费用9万元,经营数额共计218200元。

    公诉机关认为,口碑互动公司无视国家法律,违反国家规定,为牟取经济利益,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杨飞、李金福作为口碑互动公司的主要负责人,组织、策划、实施非法经营活动,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杨雪萍直接参与实施口碑互动公司的非法经营活动,系直接责任人员。口碑互动公司及杨飞、李金福、杨雪萍的行为均已触犯了刑法,应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控辩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并进行了充分的辩论。口碑互动公司辩护人主张公司一贯守法经营,且曾获得多项荣誉,主观上并无犯罪的故意;有偿删帖并非口碑互动公司的主要经营业务,相关业务收入占公司营业额的比例也极低,经营数额显著轻微;且2013年9月“两高”司法解释出台后,公司已立即终止合同,停止开展有偿删帖业务。3名被告人的辩护人也分别从主观恶性、认罪态度、悔罪表现、量刑情节等方面进行了罪轻辩护。

    在最后陈述时,杨飞等3名被告人均表示认罪悔罪,并恳请法庭从轻处罚。庭审持续了4个小时。

责任编辑:吕海龙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2015-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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