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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村法官陈春阳指导村民签订农业承包土地转包合同

  发布时间:2015-03-13 11:25:18


    近日,市法院包村法官陈春阳专程到花石镇花北村,指导村民签订农业承包土地转包合同,受到该村村民、村干部和我市东辉种植合作社的一致好评。

    市法院立案庭庭长陈春阳,在市法院开展的“一村一法官”活动中,分包花石镇花北村。春节前后,为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花北村部分村民与东辉种植合作社协商土地流转事宜。商议后,花北村相关村民与该村包村法官陈春阳进行联系,希望在完善土地转包合同方面得到法院的法律指导。陈春阳法官如约而至,他认真阅读了草拟的合同,并详细询问了各方当事人有关情况,认为双方草拟的合同权利义务约定不明确,不利于合同的执行。经过陈春阳同志耐心细致的指导,合同当事人同意将该合同命名为农业承包土地转包合同,并对土地转包面积、方式、期限、用途、土地转包的经营管理、付费方法、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解决争议的途径等事项进行了明确的约定。双方对陈春阳同志的悉心指导表示感谢。

责任编辑:孙伟博    

文章出处:禹州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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