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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团“促和” 武平的新探索

  发布时间:2015-03-16 11:46:50


    访谈对象:福建省武平县人民法院院长 张丽丹

    对话背景

    近年来,武平法院受理的案件数量逐年上升,2011年各类案件受理数为3700多件,2012年、2013年收案数均超过4000件,2014年案件受理数突破5000件大关。

    在司法资源有限、群众诉求日益增多的情况下,如何确保公正、高效司法,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成了摆在法院面前的首要问题。为此,武平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延伸作用,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紧密结合“无讼无访村(居)”创建活动,积极探索矛盾纠纷诉前化解机制,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立案之前,减少矛盾纠纷进入诉讼程序。该院在2013年5月设立了“促和中心”,建立起矛盾纠纷的诉前化解新平台,进一步畅通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新渠道。

    定位:一个群众工作机构

    法周刊:“促和中心”的功能定位是什么?

    张丽丹:人民法院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也是群众的工作部门,人民法官既是司法工作者,也是群众工作者。从这个角度来讲,我们把“促和中心”定位为一个群众工作的机构,是司法为民的一个延伸载体。

    “促和中心”的功能定位具体可分为五大功能:一是聚力。汇聚诉讼调解、人民调解、社会调解三大调解力量,邀请退休老干部、人民陪审员、法律工作者等参与化解纠纷的工作;二是枢纽。连接全县17个乡镇、217个村居人民调解组织以及行业调解,与政府、司法局、林业局等职能单位联合化解矛盾纠纷,尤其是对群体性纠纷、系列性案件、容易激化的一些矛盾纠纷,还未进入诉讼程序,“促和中心”可以联合相关部门进行调解;三是衔接。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进行司法确认,保障调解的司法效力;四是指导。指导、培训其他调解组织人员,在调解矛盾纠纷的过程中,法官给予专业的指导;五是缓压。其实很多时候矛盾双方并不是为了争钱夺利,主要是心里头有气,想讨个说法,争个面子,为此,“促和中心”在调解时,注重对矛盾双方进行心理调节,使他们在和风细雨的话语中受到教育和启发,最终重归于好。

    工作:“非诉”解决纠纷

    法周刊:“促和中心”的工作内容是什么?

    张丽丹:“促和中心”深入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多元并举、案结事了”工作原则,秉承“以和为贵、诚信为本、礼让为先”工作理念。主要对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紧密相关的婚姻家庭纠纷、邻里关系纠纷、宅基地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劳动争议等民生类纠纷,以及刑事自诉、简易行政纠纷和其他以诉前调解方式更有利于化解的纠纷,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引导当事人选择“促和中心”,通过非诉讼调解方式解决纠纷,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有效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化解在一线,化解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地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法周刊:“促和中心”和你院主导的“无讼无访村(居)”是什么关系?

    张丽丹:2011年以来,在武平县委、人大、政府的大力支持和上级法院的关心指导下,我院提出并在全县开展“无讼无访村居”创建工作,得到省综治委、市委和上级法院充分肯定,已经成为全省“无讼”建设三个典型之一和我县社会治理创新重要品牌。

    调解工作,特别是人民调解工作,在“无讼无访村居”创建活动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要达到“少讼、止讼、无讼”,那么调解就是一个主要手段。我们成立了“促和中心”,整合、汇聚、衔接人民调解力量,加强对人民调解组织的指导帮助,使“促和中心”成为人民调解组织与法院连接的一个平台,成为诉前化解矛盾纠纷的一个枢纽。

    所以说,成立“促和中心”是进一步深化“无讼无访村居”创建活动的一项创新举措,是人民法院参与社会治理的创新模式。

    成效:彻底化解矛盾纠纷

    法周刊:“促和中心”成立以来取得了什么成效呢?

    张丽丹:诉前调解具有化解矛盾及时便捷、减轻当事人诉累、合理配置司法资源、减轻法院审判压力等作用,“促和中心”在运行过程中显现出妥善、彻底化解矛盾纠纷的社会价值。自“促和中心”成立以来,成功化解诉前矛盾纠纷近1000件,既及时高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节约了司法资源。

    一是减少诉累,节约了当事人诉讼成本。“促和中心”在诉讼前化解矛盾,省却了送达、答辩、举证、开庭等诉讼程序,多数矛盾纠纷起诉当天能够解决并执行,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大大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二是有效地提供多种解决纠纷的制度供给,丰富了人民法院维稳功能的形式。“促和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了多元、方便、快捷且符合实际的纠纷解决途径和方式,使当事人实体权益得到快速救济,一定程度消除了人民群众诉讼障碍。法院联合县政府、乡镇、村居等相关单位及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诉前调解,将一些纠纷在当地、当时得到及时化解,使当事人情绪得以疏导,维护了社会稳定;

    三是促进了案件分流,实现审判工作良性循环。“促和中心”把大量简单民事纠纷分流并快速解决在诉讼之外,一些简易纠纷案件在立案前就能得到解决,很大程度上缓解了我院的“案多人少”的矛盾。

    法周刊:“促和中心”下一步还有什么打算?

    张丽丹:接下来,“促和中心”工作人员不但要多学习法律知识,还需丰富风土人情知识,不断提高语言文字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法律运用能力。“促和中心”还将积极探索调解新路子、新方法,全力做好调解工作,止诉息讼,做化解涉诉矛盾纠纷的“好帮手”、社会治理创新的“助推器”、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润滑剂”。

责任编辑:吕海龙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2015-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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