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强调,要把政法综治工作放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大局中来谋划,发挥法治的引领和保障作用,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和问题。近年来,武城法院立足本地实际,尊重司法规律,不断探索创新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的新路子、新方法,成效显著。
找准职能定位,强化联调联动。人民法院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必须融入社会、与有关部门搞好联动。2011年以来,武城法院探索推出了 “庭所对接”工作机制,将司法服务职能前置,突出人民法庭的优势,与公安派出所密切合作,形成联调联动对接机制。如今,随着该机制的深入运行,已发展成了公、检、法、司共同参与的 “121”联动联调机制,使大量社会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地维护了社会稳定,2014年有效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07件,案件调解成功率和协议履行率均达到100%。
推进机制创新,提升案件质效。抓好执法办案是人民法院参与社会综治的根本,人民法院必须不断推进机制创新,确保司法质效。近年来,武城法院依托审判管理办公室,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了对审判权运行的宏观、动态监控,同时成立疑难案件研讨小组,定期对疑难复杂案件进行研究讨论,全面提升审判执行质效。如针对劳教制度废止以来轻微刑事案件激增的形势,率先推行“轻刑快审”工作机制,大大缩短了犯罪嫌疑人羁押时间,避免了交叉感染,有利于矫正改造,充分保障了人权。
坚持问题导向,探索诉访分离。在社会深刻转型、利益冲突激烈、涉诉信访激增的新形势下,人民法院必须坚持问题导向,落实好涉诉信访制度改革,及时回应群众司法诉求。武城法院探索建立了院长固定接访、班子成员轮流接访、庭长陪访、干警值访的“四位一体”接访新机制,在群众与法院之间构筑起了无障碍的沟通桥梁。同时将群众的诉求合理分流,可通过诉讼渠道解决的问题引导进入诉讼渠道,属于案件申诉范畴的,进入案件申诉程序,不属于法院职能范围的帮助协调解决。从而使大量信访案件都转化为司法案件,最终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拓展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司法公开是司法公正的题中应有之义,是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社会综合治理的必然要求。近年来,武城法院坚持推行阳光司法,践行群众路线,主动接受监督,既有效地维护了司法公正,又推进了社会综合治理。特别是全面推进了三大公开平台建设,当事人可上网查询案件进展情况,群众足不出户便可旁听案件庭审,浏览裁判文书。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执行难问题,建立了执行信息通报制度,实现执行全程留痕,将案件执行情况用日记的形式进行详细记录,做到全程可查,每月向申请执行人详细通报,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