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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长的“导航仪” 青春的“回归线”

发布时间:2015-03-23 09:04:34


    访谈对象: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莫澄真

    综治周刊:你们组建“法官姐姐”团队的目的是什么?

    莫澄真:未成年人是国家的希望和未来,他们的成长不仅关系到现阶段社会秩序的稳定,更影响到一个国家未来的命运。然而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不少青少年在社会高速发展的大环境下迷失方向。2012年至2014年,梧州市涉案未成年人数量从156名上升至186名,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显现,且大部分是辍学及游荡在社会上的青少年。父母进城打工,祖辈监管不力,学校难以监管往往是这些失足未成年人的三大标签。未成年学生辍学后往往外出打工或流连网吧、酒吧等娱乐场所,没有一个合适的平台能组织起来开展法制宣传,学校、家庭、社区的多重脱管也令法制教育的有效开展陷入困境。由于原有的法制教育方式及人员不再适应时代的要求,我们创新少年审判工作,组建“法官姐姐”团队,目的就是借助“法官姐姐”朝气蓬勃、对青少年富于感化力和号召力的优势,搭建新的法制宣传平台,让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装上“导航仪”,迷途的孩子走上青春梦想的“回归线”。

    综治周刊:“法官姐姐”对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有什么积极作用?

    莫澄真:相比原来的教育方式,“法官姐姐”更有活力,运用更新的司法审判动态、更丰富的教学方法及交流平台,能设计出更丰富多彩、贴近青少年生活的宣传方式,如模拟法庭、情景剧、音乐剧等等,而且“法官姐姐”与青少年交流更亲近,实现知心朋友般的交流,更能发挥引领作用。

    综治周刊:“法官姐姐”是如何开展预防及矫正青少年犯罪这项工作的?取得了哪些成效?

    莫澄真:首先,我们把解决青少年犯罪难题的关键放在预防上,成立“法官姐姐”团队后,全市两级法院都在对这一项工作进行有益的尝试,如蒙山县人民法院,他们由院长带队,发动全院的力量支持“法官姐姐”到村镇小学里广泛开展法制宣传,将实务经验融入到法制宣传中,提升宣传的效果,2014年实现了无青少年刑事犯罪案件。其次,我们针对违法犯罪的青少年,重点实施针对性矫治,通过审判工作切实给青少年把好脉,根据每一名失足未成年人不同的性格特点、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以及实施犯罪前后的表现等情况,诊断好走上犯罪道路的症结所在,通过心理疏导、亲情感化和法律教化,打开青少年心结,促进未成年被告人在接受法律处罚的同时,认清法律责任,重新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岑溪市、藤县等基层法院先后实现了未成年人案件零上诉。再次,我们深化开展回访帮教的心理矫治工作,组建了“青少年维权志愿者”队伍,多次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以“法官姐姐”为榜样,带领服刑人员参加志愿者服务活动,实现以行为矫治促进心理矫治,重塑失足少年的人生观,引导他们认真积极改造。

    综治周刊:今后“法官姐姐”团队如何发展?

    莫澄真: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提升“法官姐姐”团队的综合审判、法制宣传和心理矫治等综合业务能力,打造系统的“法官姐姐”微博、微信平台,深化与工青妇团等相关部门的合作,向深度广度拓宽青少年法制教育阵地,引领更多的未成年人崇尚法律。另一方面,我们还将扩大“法官姐姐”队伍,传承及发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打造梧州辖区“法官姐姐”品牌,以“法官姐姐”作为法律传播的新媒体,凝聚各部门力量,实现司法工作一条龙,让青少年在成长过程中,通过从小接触“法官姐姐”而了解法律,树立法治信仰。

责任编辑:吕海龙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2015-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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