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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公开之方略

  发布时间:2015-03-27 08:41:40


    要围绕让老百姓看得见、听得见,愿意看、愿意听,看得懂、听得懂开展司法公开工作。

    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如何争取老百姓的口碑?司法公开是一个好的举措。随着司法改革的不断深入推进,司法公开是人民法院当前的一大课题,在这个课题下,公开什么?何时公开?如何公开?都值得各级法院认真探索和研究。

    笔者认为,司法公开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何时公开、如何公开,需要结合本地法院和老百姓的实际。以海南法院为例,近年来始终坚持“阳光司法”,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文明,积极探索和实践司法公开的新形式,成效显著。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发布的《中国司法透明度年度报告》中,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透明度在受评的31家高院中连续四年名列前茅。总结海南法院的经验,笔者在此略谈一下司法公开的方略。

    一是让老百姓看得见、听得见。公开的方式很重要。法院司法公开平台建设,要结合老百姓的实际,与老百姓需求同步;各平台之间的信息要融合发展。互联网刚刚发展的时候,海南法院就率先建设了门户网站——天涯法律网。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海南法院依托门户网站,逐步建设了天涯法律网视、海南法院微博等自媒体,与新华社海南分社联合创办了海南法院手机报,与省电视台,联合推出了首档庭审专题节目——《法庭内外》和《海南法治之声》,开通《大法官留言信箱》、《网上投诉信箱》,公布了全省法院新闻发言人电话等信息,还通过法院开放日、邀请公众旁听庭审,等等,搭建多个平台,为不同层面的老百姓服务。每次发出消息都引起关注,反响良好。

    二是让老百姓愿意看、愿意听。公开的时机很重要。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笔者认为,在功能定位上,应确定为“公开、服务、宣传”,在选择时机上,把握不准研究不够,都影响老百姓看得见听得见。不能为公开而公开,要切实想为老百姓所想,急为老百姓所急,真心真意地服务老百姓,而且要为老百姓服好务,让老百姓满意。

    三是让老百姓看得懂、听得懂。公开的效果要考虑。近年来,海南法院主要是在内容选取下工夫。选取一些老百姓喜闻乐见、关乎老百姓切身利益、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典型案件,让老百姓看得懂、听得懂,从案件中受教育,从案件中受到启迪。

    四是法庭内外讲好法治故事。海南法院开展“一周一宗案件”的宣传,选取全省法院具有教育意义和法治宣传意义的典型案件,对案件发生经过和审理过程进行报道和辨法析理,深受群众喜爱。

    五是庭审直播实现过程公开。海南法院开展网络庭审直播以来,受到公众广泛关注,至今,共直播案件145件,视频点击率累计已达18万余次。

    六是裁判文书上网结果公开。2009年对官方网站进行改版升级,着力推行裁判文书上网,目前已实现符合条件的裁判文书全部上网的工作目标,海南全省法院依法发布生效裁判文书累计81408份,公告51734份。天涯法律网每日访问IP数量7万多,浏览量点击量近80万。

责任编辑:吕海龙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2015-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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