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边的事儿
2014年9月20日晚上9点左右,许某与郭某等人驾驶一辆黑色轿车来到禹州市某KTV的停车场,准备停车后去KTV唱歌。没想到,因为倒车问题,许某与KTV的工作人员赵某发生纠纷,双方随即在KTV门前打起口水战,各不相让,逐渐又拳脚相加上演起了全武行。
经鉴定,KTV工作人员赵某两侧鼻骨及鼻中隔骨折,其伤情构成轻伤二级。之后,许某亲属已赔偿赵某损失75000元,征得了被害人对许某的谅解。
结果
近日,禹州市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许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法理解说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许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许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其亲属已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征得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