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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火热的心 法律就有温度

发布时间:2015-04-28 15:33:30


    采风周刊:这么多年来,您办理的案件近九成以调撤方式结案,您是怎么做到的?

    韩雪:对法官来说,依法办理案件,选择什么样的结案方式可能只是一个工作方式方法的问题,但对当事人来说,却可能直接影响他的利益,包括他的工作、生活等诸多方面。比如农村村民之间打官司,不论结果如何,今后都要在一个村里生活,调解结案,双方握手言和;判决结案,双方在一个村子里别别扭扭,怎么说也是一件窝心的事。所以,选择以调解方式结案,还是以判决方式结案,实践中要遵循“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原则,根据具体案件、当地群众对司法的特殊需求等多种因素进行综合判断。从七台河市来看,在黑龙江来说算是比较偏远的地方,去趟省城得坐一宿的火车;而茄子河区在七台河市也不是中心区,以前老百姓都叫它“大围子”,在这里生活的大多是矿工和农民,牙磕牙、碗碰碗的事儿多,这些小纠纷判决的话社会效果不是很理想,群众也大多愿意接受调解。

    采风周刊:您在调解上有什么窍门?

    韩雪:好多人问过我这个问题,在学习借鉴其他法官一些调解工作方法的同时,我自己也有一些思考,但是说实话,我真的很难用语言去描述,大家总结的“换位思考法”、“亲情感化法”、“借力助调法”等等这些个调解工作方法,说的大多是技术层面的。对我来说,我感觉做好调解工作,最重要的是法官对人民群众有真挚的感情,有了感情才会有动力,你才会对当事人的诉求、需要捕捉得更加敏感,才会更加付出辛苦去做调解工作。

    采风周刊:您的意思是调解和判决比,法官付出的辛苦更多一些?

    韩雪:不能这样说,不管调解还是判决,法官都要付出辛勤的劳动,也无法量化哪个付出更多。但是,调解确实需要法官在办案过程中,耐心更多一点,态度更诚恳一点,道理讲得更清楚一点,法理说得更透彻一点,这些都需要法官的真诚付出。实践中也许有一些案件,单纯看调解的结果,一方当事人好像是吃亏了,但他却能够接受这个结果,为什么?这一点绝不能因存在极个别法官所谓的“强调”现象,而否定更多的当事人是因为法官能够站在他们的角度去想问题、去处理问题受到感动从而同意调解结果。法官有火热的心,就会各方面做得更好点、更多点,法律就有温度,群众也更信任。

    采风周刊:您在工作中感觉最快乐的事情是什么?

    韩雪:对我来说,工作中最快乐的事是我有幸作为法官,能够依照法律用自己的智慧和汗水,挽回濒临破碎的家庭,使他们安宁祥和;消解邻里之间的剑拔弩张,让他们和睦相处;帮助无所归依的弱势群体,使他们重拾生活的信心,每当看到针锋相对的两方当事人,通过我的努力冰释前嫌,重归于好,我都特别有成就感,特别快乐!

    采风周刊:十几年的审判生涯中,让您难忘的事儿是什么?

    韩雪:很多啊。有一件百里捎锦旗的事儿,真的忘不了。本市老王家雇佣依兰县农民小赵盖房,小赵不慎从高处摔下,构成伤残,他带着奶奶、父母来到法院讨说法,那是我从法庭调回院里上班的第一天。一家老小四人坐在我办公室里不肯走,说他们是外地人,怕败诉,一直唠叨到中午12点多。这起案件后来经过调解双方达成分期付款协议,因小赵家在依兰,离七台河有140多公里,坐车要两个小时,我又到银行分期将赔偿款汇给他,最后小赵如愿得到了全部赔偿款。不久,小赵通过往来的大客车捎来一面锦旗。这让我心里百感交集,在我们看来很小也是该做的事,但当事人不这么觉得,这样地感激我们,感觉工作更有劲儿了。

责任编辑:吕海龙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2015-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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