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思想作风建设与制度纪律建设的内外兼修,筑牢法官廉洁正义的基石。
法官,是被誉为“司法公正的守护神”、“社会正义的化身”的职业群体,是法律得以实现其公义价值的最后屏障,必须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社会转型带来的复杂社会问题、法律问题愈显棘手,对法官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带来了更大的挑战。
欲战必先强身,法官队伍要想经受住历史的考验,不辜负人民的重托,必须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坚守人生底线,筑牢公私之界。从警示教育,反腐倡廉的展览之中,可以看到各类触目惊心的案例,一个个被金钱、女色俘虏而落马的“法官们”,他们往昔的光环不再,留下的只有悔恨的泪水和发自内心的忏悔。
清正廉洁是司法公信的根基,坚守底线是司法公正与权威的最终保障。“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若法官受利益的引诱,物欲的蒙蔽,丧失清廉,徇私枉法,司法将违背其追求光明与正义的初衷,无复公正。
因此要从内心建设入手,加强队伍思想作风建设,拒蚀反腐,至为重要,但作为外部规范,加强制度建设并严格遵循,同样不可或缺。
一是突出班子,筑牢廉洁执法核心。“群雁高飞头雁领”。只有钢的班子才能带出铁的队伍。法官队伍应将加强班子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核心,着眼大局,坚持原则,使班子成为“政治素质好、审判效果好、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好、队伍建设好”的坚强领导核心,真正成为法官队伍争先创优的先行者,服务人民的领头者,廉洁司法的带头者。
二是严格纪律,强化廉洁司法举措。“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遵守纪律和规则,是做好工作的基本保障与首要前提,我们每一名法官都要自觉遵守纪律、维护规则。将“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贯穿于各个环节,在各项工作领域不断完善内部规章制度,从源头上防止 “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和超审限办案的发生。
三是注重督查,坚守廉洁执法防线。“徒法不足以自行”。权力失去监督就会产生腐败。实践证明,坚持经常性的检查督导,是确保各项制度得以有效执行、各项措施严格落实的有效途径,也是及时消除和堵塞工作漏洞,发现和消灭干警在日常工作中遵纪不严,作风不实等问题的有效手段,更是坚守住执法廉洁防线的根本方法。具体措施上,应坚持党风廉政责任制,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层层签订责任状,在突出对干警日常工作中遵规守纪情况进行监管基础上,重点督查干警执法执纪行为。
法官,作为天平的守护神,是公平与正义的忠实维护者,是腐朽思想和邪恶势力的尖锐对立者,更是要堂堂正正、光明磊落、身直气正,做正身黜恶的表率。法官身处改革开放的前沿,沉浮于物欲横流的世俗社会,务必要坚定崇高的人生理想,坚守廉洁的人生底线,无愧于头顶上的庄严国徽和对党和人民的庄严承诺。唯有法官身直心正,长存浩然之气,才能心底无私,才能彰显公平,才能匡扶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