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对象:山东省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长 林 芳
对话背景
近年来,针对执行流程不透明、执行信息不通畅以及执行联动效能发挥不佳等因素导致的执行难问题,山东省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在深入调研执行权运行规律和特点的基础上,创新推出了“源头管理、阳光服务、联动威慑”执行工作新机制,努力打造“阳光高效”执行品牌,实现了案件执结率、实际到位率、执行和解率“高”,执行中止率“低”的“三高一低”良好局面。执行品牌建设得到市、区领导的高度肯定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源头管理:杜绝暗箱操作
法周刊:对于基层法院来说,执行难问题可能比较突出,您觉得主要原因是什么?
林芳:从我院执行工作遇到的问题来看,我觉得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原因:执行权力过于集中,造成案件执行多由一名法官“一揽到底”,无法实现有效的监督和制约;执行信息沟通不畅,对执行过程中发现的困难缺乏与当事人沟通交流的渠道,使法院过多承担了“执行不能”的后果;执行联动机制不健全,主要还是法院一家唱独角戏,缺乏与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联动配合与协作。
法周刊:那么针对执行权监管中存在的缺失,你们采取了哪些措施强化源头管理?
林芳:我院将执行权科学划分为“实施权、裁决权、事务性权力和监督权”四类。每一项权力都安排专人分别操作,根除了案件执行由承办人“一揽到底”的弊病。
我院还升级了“执行案件流程管理系统”。登录系统,每名执行法官的办案数量、到期时限、当前进度、有无异议、执行款数额及流向等信息一目了然,杜绝了暗箱操作的可能性。
另外,我院还重点加强了对执行案件进程、执行裁决签发、执行决定作出和执行措施选择的层级管理和审批把关。对每一起执行案件,都经过“执行法官——执行局长——分管院长”三级管理,通过严格的问责追究和用人上的“一票否决”,铲除了滋生办案不公现象的土壤,保障了案件执行质量、效率和效果的不断巩固和提高。
阳光服务:贴近民生需求
法周刊:请您谈谈,什么是“阳光高效”执行品牌?包含哪些司法服务举措?
林芳:“阳光高效”执行品牌主要由两个部分组成。
一个是“阳光执行”。就是要加强执行工作透明度,提高信息公开和交流水平,满足案件当事人对执行申请权、处分权、知情权、异议权、抵销权等权利的自主实施。
为此,我院在诉讼服务中心专门设立了“阳光执行大厅”。执行法官采取集中办公形式,轮岗值班,并配置监控设施,确保了工作时间“案件有人查,材料有人收,咨询有人答,办案有人去”。
为降低执行风险,我院加强信息引导,对执行案件当事人实施了“四告知”制度。即:告知执行风险,引导当事人明确权利义务;告知法官信息,向当事人发放载有办案法官姓名及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的“执行联系卡”,方便案情通报联系;告知执行程序,增强当事人对执行风险的预判能力;告知财产举报,通过发放诉前保全明白卡、申请人举报财产明白卡、限定被执行人申报财产明白卡等,有效调动当事人提供财产线索的积极性,促进了执行和解率和执行到位率的双提升。
另一个是“高效执行”。就是强化措施,加大投入,及时兑现当事人合法权益。
为此,我院从满足群众司法需求和缓解自身办案压力两方面入手,积极构建涉民生案件速裁速执工作机制。针对法律关系明确、案情相对简单的执行案件,要求十日内裁决并执行完毕。对于疑难复杂案件,严格执行中止、债权凭证签发等审批流程,实行“一把手”签批,有效杜绝了超执行期限事件的发生。
同时,我院还完善了执行110快速反应机制。将执行110值班室与执行大厅合署办公,加强与法警大队的联系配合,补充完善《执行110指挥中心职责》等管理制度,公开24小时举报接警电话,执行法警随时在指挥中心待命出警,形成“有警必动,快速执行”的执行工作新格局。
今年以来,我院通过速裁执行程序已执结涉民生执行案件76件,平均执行期限仅为9.8天,大大缩短了办案周期。
联动威慑:强力兑现权益
法周刊:打造“阳光高效”执行品牌是个系统工程,必然要有运转流畅的机制来保障,你们是怎么操作的?
林芳:我院建立完善了两套运行机制。
在法院内部,我院建立了执行工作内部协作运行机制,制定了《加强内部协作推动执行工作开展的若干规定》,加强了执行局与立案、审判业务庭之间的联系和配合,完善立审执兼顾协调机制。要求法官在立案时加大诉讼保全和诉前保全力度,防止债务人转移财产;审理时加强审判说理教育,减少败诉方对抗心理;下判时充分考虑执行结果,从而形成全院执行“一盘棋”思想,为执行质量和效率的提高打下了坚实保障。
在法院外部,我院建立健全了执行联动威慑机制。成立由区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全区20余个部门负责人参与的执行工作联动协作领导小组,并将解决执行难问题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有效化解了相关部门的抵触情绪,解决了机制不畅、配合不力和内耗严重等问题。同时,我院还广泛借助社会舆论力量,通过配合适用信息曝光、司法拘留、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强制拍卖以及拒执罪等强制措施,促使被执行人积极履行义务、配合执行。
今年以来,我院已执结各类案件219件,结案率达到65%。先后召开两次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开30名“老赖”的信息,对4人以涉嫌拒执罪移送有关机关立案侦查,其中2人已被追究刑事责任。
法周刊:“阳光高效”执行品牌已经成为一道亮丽的法院名片,下一步工作中,你们还有什么打算?
林芳:在“阳光高效”执行品牌建设中,我院确实探索出一些创新方法,并取得了明显的执行成效,但是距离人民群众的迫切需求还有较大差距。
下一步执行工作中,我院将严格落实集中威慑、媒体曝光、打击拒执犯罪等规定,继续探索创新执行举措,以更加有力的措施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同时,继续加大司法公开力度,通过扩大裁判文书上网范围、举办法院开放日活动、完善新闻发布制度等措施,更加广泛地倾听群众的意见建议,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使“阳光高效”执行品牌更加贴近民生需求,更加具有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