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手机客户端“中国法治”,依托最高人民法院以及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强大的司法资源和独一无二的司法大数据,主打中国法治、中国法治E法务和中国法律法规大全三款产品,为网友提供全方位多功能全能型的法律服务。为了更好地向网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中国法治与各地法院合作,开展法院活动日活动,邀请各院优秀法官为网友在线答疑。第四站,选在了首都北京。
7月29日,中国法治法院活动日,第四站活动如期进行。为更好地服务民生,回应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分别从民庭、行政庭、执行庭、少年庭等12个业务庭室抽调了16名精英法官,法官们的业务范围涵盖法院诉讼立案、审判以及执行全部环节,为网友提供更加全面的法律咨询服务。
4小时回答151个提问
早上9时30分,连线活动一开始,来自民庭、执行庭、申诉审查庭、审监庭的8名法官便有条不紊地逐条回答网友提出的问题。考虑到网友可能对于劳动争议方面的问题比较多,这次北京一中院特意安排了民六庭劳动争议庭的何锐法官来对此类问题进行答复,为网民提供更为专业、准确的法律咨询服务。
经过一上午的在线法律咨询,网民提问的热情越来越高。为了保障服务的质量和高效,北京一中院采用轮班制,在下午安排了行政庭、少年庭、诉讼服务中心等各业务科室的另外8名法官进行网上答疑。在这8名法官中,北京一中院贴心地安排了少年庭的仇芳芳、赵松两位法官,对于青少年犯罪、未成年人抚养费等一系列问题提供专业回答。
在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这四个小时的连线时间里,法官们一共回答了网友提问151条。
在这次北京一中院举办的法治日活动中,申诉审查庭副庭长冯哲也作为其中的一员,参与在线法律咨询。
在接受采访中,冯哲说:“这次活动都是安排了各个业务部门的优秀法官,尽我们所能,做一个全面的准确的回复。全国各地确实有很多老百姓迫切需要法律咨询、法律帮助。对于一些打工人员,特别是一些经济状况较差的人们,他们在生活中也会遇到各式各样的法律问题,也有很大的法律咨询需求。中国法治客户端做这个在线法律咨询,可以给这些经济支付能力较差的群众提供一个平台,让他们通过法院活动日、律师公益回复等方式,把这个信息对接互补,给他们提供更好的帮助。”
据介绍,为增强活动的影响力,北京一中院在活动中做了大量宣传工作,除在官方微博进行了全程直播外,还在立案大厅及法院文化大厅张贴了宣传海报,使此次活动的影响迅速扩大。让更多的当事人和网友可以通过中国法治进行在线法律咨询,感受司法为民的便捷和高效。
法官感言:在线咨询,为老百姓提供更多帮助
在笔者与这次活动的组织者之一陈靖忠法官交谈中,他说道:“一方面,现在是大数据、新媒体时代,通过中国法治客户端这一平台,它的宣传效果是以点带面的,影响范围十分广泛,法院也能通过这次活动,让社会公众更好地了解我们北京一中院,跟我们北京一中院的法官有一个近距离的接触,增进法官与群众之间的关系。
“另一方面,从我们法官个人的角度来讲,作为法律人的理想,是希望能够用我们的所学所用来为社会发挥价值。当然,一方面我们在岗位上,服务审判、司法为民,这是我们工作的一部分,但同时我们也希望能够寻找一些其他机会,帮助老百姓解决更多的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这也是一份社会责任的承担。”
此次活动的参与者之一审监庭纪艳琼法官说:“平时也会接触到很多案件,但是办理案件时跟当事人接触,隔的距离相对比较远。通过在线法律咨询,切身感受到了需要帮助的当事人焦急迫切的心态。通过法律咨询活动,我们能够更接近当事人,让我们更设身体会当事人的心情,在司法工作中也能更加贯彻司法为民的要求,在审判工作中体现法院的人文情怀。而对我个人来说,在我看到的法律咨询中,很多当事人都因为法律意识、维权意识不够强,很多证据没能很好保存,导致现在的一种诉讼困境,这促使我思考帮助群众提高维权能力。”
网友踊跃提问
网友提问的积极性十分高,所涉及的范围也非常广泛。其中,有些网友的提问专业性很强。当然,这难不倒北京一中院的法官们。法官们的回答,也得到了网友的普遍认可。
网友提问:孩子在幼儿园自己摔倒,骨折,发生费用3000元,这个钱用带班老师出吗?如果不用,幼儿园有权对老师罚款吗?最多罚款多少?
北京一中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上幼儿园的孩子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发生伤害事故,幼儿园是否承担责任,要具体看幼儿园是否尽到了教育、管理职责。
网友提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但是我本人6年前有盗窃犯罪记录(本人在投标中是以公司的项目经理身份参与投标的),不知道我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能参与投标呢?
北京一中院:从你的陈述来看,招标文件的这项要求主要是针对投标主体即你所在的公司,单从这条来看,你的犯罪记录是不属于该项禁止性要求的。但建议你同时关注招标文件中的其他条款,对投标主体主要工作人员的犯罪记录是否有要求,避免不必要的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