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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连境外赌场 视频组织赌博

重庆一男子开设赌场获刑

发布时间:2015-08-20 08:55:37


    利用网络连接境外赌场,通过视频组织赌博。近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胡某开设赌场案作出维持一审判处被告人胡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的二审判决。

    2014年8月13日至9月16日,被告人胡某伙同李某、冉某(均另案处理)等人,在重庆市渝中区人和街某房屋内,通过网络连接境外赌场,利用境外赌场的现场视频,开设赌场组织他人赌博,从中抽头渔利,累计赌资超过80万元。

    期间,被告人胡某负责为赌场提供境外赌场的网址和账号密码,并负责该赌场与境外赌场输赢赌资的结算和流转。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胡某以营利为目的,为他人开设赌场提供赌博网站的用户名和密码,以及赌场输赢赌资的结算,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且结算赌资累计超过80万元,属情节严重。被告人胡某归案后如实供述所犯罪行,可依法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一审判决。

    被告人胡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重庆五中院审理后作出二审判决,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责任编辑:吕海龙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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