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当事人诉讼,禹州法院梁北法庭专门开设了“午间法庭、晚间法庭和假日法庭”。09年以来,该庭利用三种便民形式共审结案件20余件,为当事人节省了很多时间和精力,因而受到了广大群众的好评。
7月26日,禹州法院梁北法庭利用晚上时间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09年6月13日,原告安某到梁北法庭起诉要求与被告张某离婚。受理案件后,办案干警多次到被告张某家中,均未见到被告本人。其父母称张某在城里打工,只有晚上才回来。承办法官经过深入调查得知,被告张某在一家砂石厂干活,经常早出晚归,但避而不见的主要原因是对原告的离婚请求抵触情绪较大,因此拒不配合法庭的工作。庭长李华和副庭长连彩虹考虑到被告的实际情况,决定为张某开设“夜间法庭”。7月26日晚8时,被告张某家灯火通明,庭审准时进行。审理过程中,原、被告双方意见分歧很大,且情绪都很激动。对于原告要求分割共同财产的请求,被告表示坚决不同意,同时双方对共同债务问题也意见不一。庭审结束后,李华庭长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并邀请村支书高某到被告家中做工作。在法庭干警和村支书苦口婆心、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劝说下,晚上十点半左右,双方达成了离婚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