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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圆香港梦,误嫁“薄情郎”

  发布时间:2009-08-07 09:56:42


为成为香港居民,李某通过婚介所与香港人吴某认识后匆匆结婚,婚后吴某返港杳无音讯,李某只得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结束这段没有感情的婚姻。日前,禹州市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涉港离婚案件。

原告李某系禹州人,被告吴某系香港九龙区人。原告近几年一直在深圳打工,十分向往对面香港人那种灯红酒绿的生活。经某婚介中心介绍,李某与香港人吴某结识。李某认为自己一圆香港居民梦的时机到了,于是在两人相识不到一个月时就匆匆决定与吴某结婚。2007512日,李某在禹州市民政局如愿领到了结婚证,并于第二天在许昌市公证处做了结婚公证。然而,吴某在结婚后三天即返回香港,此后再无音信。近两年来,两人既没有在一起共同生活,也没有共同财产和子女,李某决定结束这段毫无意义的婚姻。

禹州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和吴某已经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结婚登记,双方系合法的夫妻关系,但李某以去香港为目的与吴某登记结婚,吴某登记结婚后即返回香港。在近两年来,李某既未与吴某共同生活,亦未建立夫妻感情,故准许李某请求离婚的诉讼请求。

 

责任编辑:张贵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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