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清代学者金缨编撰的《格言联璧》一书中,记载了一句“自处超然,处人蔼然,有事斩然,无事澄然,得意淡然,失意泰然”的格言。意思为,人在自处时客观,待人和蔼,无事心平气和,有事果决,得意时不失态,失意时顺其自然。
一个法官,可以说是矛盾的集散地。在以办案为中心的职业生涯中,注定要面对各种各样的人群,要处理大大小小的纠纷,要想改变他人、改造世界就必须改进自我。不妨借鉴古人的智慧,在难与易,苦与乐,喜与忧,成与败中汲取超越时空的正能量,并雕琢出法律的善良与公正,开辟人生的精彩与幸福。
为人处世的超然与蔼然。法官的为人处世态度直接关系到司法权力的走向和司法公信力的消长。在现实生活中,每个人都不是一座孤岛。在法官的接触对象中,最多、最广、最难的是来自社会各层面的当事人。让每一个案件都能够实现公平正义是他们之间的共同心愿。因此,法官对待当事人,当以蔼然的态度,真诚地待之为亲人,在言语态度和现实行动上,设身处地想办法,换位思考解难题,最大限度地减少正义实现的成本,让当事人满意。同时,也必须看到,在与人的交往中,既要善于与他人相处,更要学会与自己相处,应当同时具备和谐的内心世界和融洽的外部世界,且这两种世界之间是一种相得益彰的正相关关系。古人云:“君子独立不惭于影,独寝不惭于魂。”法官独处时,更当以“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的慎独自觉,一日三省,一尘不染,修炼出强大的内心世界。
干事创业的斩然与澄然。“李白斗酒诗百篇”。作为诗人,这就是一种斩然的状态。但这种状态不会无缘无故从天而降,先天因素固然重要,后天的勤奋和进取则至为关键。在立案登记制施行后,诉讼门槛的降低导致越来越多的矛盾纠纷将要通过司法途径化解,这在加剧法官办案压力的同时也从内在上对法官的办案质量和速度提出了新要求。有事和无事对应的正是忙与闲这一辩证关系。闲时澄然就要求法官在闲暇时刻平心静气地生活、学习、思考和积累,为人生蓄势能、增动能、挖潜能,当面对司法实践中千头万绪、纷繁复杂的案件时方能从容应对。故而,法官应当始终做时间的主人,培育有益的兴趣爱好,并在司法实践中,把成功化作动力,将挫折、失败当成基石,不断充实、巩固和提升自我。
对待名利的淡然与泰然。“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在法律和道德的边界内,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这是人之常情。法官也不例外。财富的积累、职务的升迁、荣誉的获取,这不仅是法官实现人生价值的动力,也是体现人生价值的指标。但反之,一味地以争名夺利为出发点,就必然会终日汲汲戚戚,让心灵污浊不堪,让人生充斥戾气。即便达到目的,也换不来幸福感的提升,甚至会走上腐败歧途。而当员额制、责任制等司法改革向深水区迈进时,利益格局重塑必然会带来阵痛,会影响到部分人的切身利益。因此,法官一方面要以进取之心对待过程,瞄准执法办案主业,实现自我发展与时代进步的同频共振;另一方面则要以淡泊之心看待结果,既不能躺在功劳簿上陶醉,也不应陷入失败的泥沼中沉沦,应永远以“苟日新、日日新”的状态迎接新挑战、创造新业绩。
(作者单位: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