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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伪造信用卡想提现 被“黑吃黑”仍获刑两年半

  发布时间:2015-12-22 16:39:43


 

本想伪造信用卡牟取不法利益,岂料“半路杀出个程咬金”,不仅卡被人抢走,还被迫说出了密码,落了个“竹篮打水一场空”。近日,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一审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赵某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三万元。

今年8月,赵某通过解码器获取张某的农业银行信用卡信息后,利用写卡器将获取到的银行卡信息覆盖到事先准备好的一张信用卡内,830日晚,赵某持伪造的信用卡到鹤壁市提现时,被他人(身份不详)抢走伪造的信用卡,持卡人向赵某询问密码后取走张某账户内现金4万元。案发后,赵某家属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5万元,取得了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赵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从轻处罚,其家属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征得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综合考虑赵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孙伟博    

文章出处:禹州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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