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基层法院队伍建设,应当坚持危机导向、发展导向、问题导向、榜样导向。
党的十八大以来, 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政法队伍建设,提出政法机关要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这已成为了全国各级政法机关队伍建设的根本遵循和前行目标。
作为基层法院,身处于发展转型期、改革攻坚期和矛盾凸显期,要能够在化解矛盾的第一线、为民司法的最前沿自觉担当起时代赋予的使命和职责,就必须在队伍建设这一基础性、根本性、长久性的课题上下足功夫。笔者认为,推进基层法院队伍建设,应当坚持四种导向。
一是危机导向。如果法院队伍方向跑偏、廉洁不保或能力下降,必然会拖累整体工作,甚至会对司法公信产生致命的硬伤。因此,全体干警必须始终将深入学习、深刻领悟和自觉运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摆在一切工作的前面,做政治的明白人,确保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要紧扣“职业化、专业化、正规化”的目标,细化领导干部、审判人员、辅助人员等各层面干警的能力要求,在广阔的司法实践中磨砺、巩固和提升。
二是发展导向。队伍建设是一个永恒的主题,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必须以发展为导向,从基础抓起,做好“投资”文章,推动队伍建设稳步前行。要完善学习机制定期学、造浓学习氛围主动学、丰富学习内容全面学,并以交流、督促、考核增强学习实效,推动学以致用。要细抓凝聚人心的感情投资,凝聚起每一位干警的智慧和力量。要抓实青年干警的长远投资。针对青年干警的队伍现状,因人而异地配强导师、配准教材、配优部门,拓宽成长路径,压缩成长周期,让理论知识和司法实务相互磨合、相互提升、相得益彰。
三是问题导向。问题是时代的声音,也是一道道现实考题。对于问题,已存在的,要及时发现和整改,而可能发生的,则必须预见和防范。要根据审判管理、内务管理和队伍管理的特点,完善制度性的规范文件,健全科学化的管理体系,特别是要强化重要领域和重要节点的管控,把明确分工与强化协作兼顾起来,把细化任务和统筹推进结合起来,把责任追究和问题整改统一起来,推动法院工作的科学、规范、有序。要有严格的问责机制。要理清权力清单,加强权力监督,推动人人各守其位、各尽其责。
四是榜样导向。近年来,基层法院涌现出了陈燕萍、詹红荔、翟树全等一大批先进典型。这表明,基层最接地气,是培养和历练人才的摇篮。孔子曰:“取乎其上,得乎其中;取乎其中,得乎其下。”抓队伍同样需要高屋建瓴的战略眼光,树立榜样导向,统筹推进、步步为营,实现队伍建设质的飞越。从内容上,队伍建设既包括先进人物的法官榜样,也含有经验做法的工作先进。这种榜样既是队伍建设成效的体现,也会为今后的队伍建设提供借鉴、示范和引领,推进队伍建设层次向更高水平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