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院梁北法庭副庭长郭晓玉六天内审结一起返还原物纠纷案受到当事人好评。原告许某与被告李某系亲戚关系。去年6月17日,被告李某借许某的轿车办事时,被被告曹某以李某欠其款不还为由强行扣押。今年3月12日,因该轿车与原告许某驾驶的客车发生挂擦事故,轿车被交警队事故科扣押于某停车场。3月18日,原告许某将被告曹某和李某诉至我院,要求二被告返还车辆。当日,承办法官郭晓玉就通知原、被告双方到庭了解案情,并依法查封了涉案车辆。在随后的调解中,郭晓玉悉心为当事人双方讲解法律知识,分析该案的法律关系,使二被告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3月24日,郭晓玉再次主持原被告进行调解,被告李某与被告曹某就两人之间的经济纠纷达成了还款协议,两被告也自愿把所扣原告的轿车归还原告。事后,原告许某对法官郭晓玉急人所急、司法为民的工作作风给予高度评价,并给市法院领导发短信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