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志丽同志简介及先进事迹
黄志丽,女,汉族,1972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中央电视台2014年全国“最美基层法官”评选活动福建省推荐候选人。
黄志丽年均办理民商事案件数近500件,通过“两篇文章”,解开当事人之间的“法结”与“心结”,上诉率不到千分之三,无发回重审,无撤销改判,无申诉信访。
让“黄志丽法官工作室”成为群众家门口的“小法院”,把案件带到村庄,带到社区,借助基层组织和亲戚朋友等力量感动人。在离婚案件中倡导夫妻双方用心经营、相互沟通;在民间借贷案件中教育当事人合法经营、诚实守信;在相邻纠纷案件中主张谦恭礼让、和睦相处。
曾行程40公里,谈话33小时,先后8次调解花甲老人遗产之争;曾经关心一个伤残的80岁独居老人3年,直至老人去世;多次申请社区街道、民政部门和社会救助机构对生活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帮助,让司法权威在具体的人性关怀中得以彰显。
2010年被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漳州市法院调解工作先进个人”;2011年被评为“福建省优秀女法官”、“福建省巾帼建功标兵”,荣获“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章”;2012年被评为“全省十佳法官”,荣立个人二等功,并当选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第五届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 2014年6月19日,入选“全国最美基层法官”。2015年4月28日,被授予全国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2015年10月13日,荣获全国敬业奉献模范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