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禹州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王国敏一行四人,克服重重困难,将执行款成功送到了申请执行人李某某手中。
家住郑州市上街区的李某某诉梁某某赔偿纠纷一案,禹州法院判令被告梁某某赔偿李某某现金2550元。判决生效后,原告李某某申请执行,执行过程中,梁某某为规避执行外出躲避,禹州法院随后查封了被告梁某某及其妻子的账户,及时监控账户并将执行款扣划到账后,立即联系申请执行人李某某,发现李某某所留的电话号码早已停机,执行干警联系其代理律师,也没有得到有效的信息。
为使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及早得到维护,执行干警决定上门为李某某送去执行款。但当执行干警找到李某某立案登记的住址时,才发现它是个空户,询问附近几十家住户,均无人知晓李某某。执行干警随即赶赴李某某登记住址可能所属的郑州市上街区济源路派出所和新安路派出所查询,得知该住址所在的社区为商业街社区。王国敏灵机一动,决定从社会保障信息查起,看能否找到李某某的信息。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查询,执行干警在商业街社区服务中心的养老保险申请登记本上,找到了李某某的联系方式,执行干警即刻驱车前往李某某家。64岁的李某某,身患半身不遂、脑梗、脑出血、白内障等多种疾病,看到风尘仆仆的执行干警,李某某双眼湿润了,“俺想,被执行人找不到,这钱肯定是追不回来了,原本就不打算要了,谁知道这么热的天,你们大老远跑过来,又给俺送来了!真是感谢你们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