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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的路有十条 走最好的一条

发布时间:2016-12-12 17:39:29


    访谈对象: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胡华军

    综治周刊:你们把综合治理工作作为服务大局的重要手段是基于什么考虑?

    胡华军:经济社会发展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局,“十三五”规划进一步为全国人民绘制了宏伟的发展蓝图,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是义不容辞的职责。

    西方国家的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只要考虑合法性的问题就可以,而按照我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法官就是要通过司法综合治理手段来服务大局,要求法官在审判执行时,既要解决合法性的问题,又要符合当地中心工作大局,达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司法方法有多元性,必须要“放水养鱼”,不能“竭泽而渔”。如果说有十条路,都是对的,那么总有一条是最好的,我们就是要善于通过调解等手段化解矛盾纷争,有效打击各种犯罪行为,来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的快速发展。特别是秦皇岛作为旅游胜地,其经济社会发展更是全国人民乃至世界旅游人员的一个窗口,我们只有把工作做到位,把窗口擦亮,才能算得上最好的服务大局。

    综治周刊:你们是如何确保运用综合治理手段服务大局的?

    胡华军:一是紧紧围绕当地党委政府机关中心工作谋划工作。去年以来,秦皇岛市委陆续为服务大局作出了一系列决策,院党组始终坚持站在司法服务大局的角度来保障党委政府决策落实。依照市委政法委的决策规定,充分发挥司法的审判职能作用,党组统一了思想认识,先后出台了五个有关司法保障服务大局意见规定,从而确保了党委政府工作决策的有效落实。

    二是强化队伍建设。我们把队伍建设作为落实综合治理服务大局的前提和基础,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培养干警服务大局的意识,干警自觉把服务大局意识贯穿到审判案件过程中,落实到每件案子里,不仅增强了干警的大局意识和综治意识,更激发出审判人员的工作热情。

    三是严格审判管理。我们充分运用现代化信息手段,从立案、审判到执行各个环节严格按照司法规定,阳光司法、严格司法,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用不断提高的审判质效实际行动促进综合治理的落实。尽管案件数量明显大幅上升,但发回改判率、信访量逐年下降。

    综治周刊:你们在综合治理服务大局中是如何运用信息化手段的?

    胡华军:信息化的广泛运用是社会发展的时代趋势,在法院各方面应用也是必然的,我们在审判全部过程中千方百计地使用信息化手段,全市法院共建起了90个数字化法庭,使开庭直播成为常态,案件基本做到了同步录音录像,还可以实现远程提审、信息化归档,并将“互联网+”运用到多元矛盾化解中,实现了快速、及时、有效化解矛盾,大大提升了工作质效。

    综治周刊:你们在综合治理服务大局中得到了哪些支持和帮助?

    胡华军:任何事情靠单打独斗都不可能实现理想的效果,我们在综合治理服务大局中,得到秦皇岛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市委书记孟祥伟,市委副书记、市长张瑞书,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辰彦,市委政法委书记闫五一等领导对法院工作十分支持,多次批示表示肯定,在人财物上也给予了大力支持,还三次向全市转发中院工作经验和做法。

责任编辑:吕海龙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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