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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陈雷诉被告李沂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发布时间:2017-03-17 15:07:22


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

李沂亳:

本院受理原告陈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须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17年6月12日上午9时在本院四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一七年三月十七日


责任编辑:吕海龙    

文章出处:禹州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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