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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申恩童诉刘雷、李小培、禹州市禹大饲料有限公司、禹州市福星养殖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发布时间:2017-03-21 16:03:34


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

刘雷、李小培、禹州市禹大饲料有限公司、禹州市福星养殖场:

本院受理原告申恩童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须知、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17年6月13日下午15时在本院四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依法判决。

特此公告


○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联系电话:禹州市人民法院民一庭 0374-8351099








责任编辑:吕海龙    

文章出处:禹州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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