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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市法院三项措施提升调解结案率

  发布时间:2009-10-12 09:21:17


禹州市法院在“人民法院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认真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通过选调培养调解人员、组建调解机构、建立奖励机制等一系列措施,有效提升了调解工作的成效。

该院针对法官年龄偏大的问题,动员全院干警、发动各方面力量挖掘并选调了一批有丰富基层经验的调节好手和办案能手充实调解力量,并对新考入的法官进行专门的庭前、庭中、庭后调解的培训和模拟演练,为调解工作的有效开展奠定了基础。为切实提高调解工作效率,该院专门成立了民商事案件简易庭,抽调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工作积极性高的法官专门负责婚姻家庭纠纷、小额诉讼、医疗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的调解及审判工作。该庭自组建以来,全院案件的调解率有了大幅度提升。制定考核制度,每三个月对全院的调解工作进行总结,交流心得,传授方法,同时对在调解法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法官给予表彰奖励,充分调动法官调解结案的积极性。

责任编辑:张贵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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