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和发展文明单位创建成果,提高文明单位创建层次,4月1日下午,禹州市人民法院召开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动员大会,院党组书记、院长李红伟对创建工作进行了动员和部署,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李红伟院长强调,抓好文明单位的创建工作,能够促使全院干警在日常工作中切实转变审判作风,规范执法行为,遵守司法礼仪,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干警队伍,促进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
禹州市人民法院已连续三届十五年被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今年是“省级文明单位”到届之年,需要重新申报。李红伟院长要求,全院各部门要提高认识,积极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认真落实创建责任,提升创建标准,强化督导,确保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创建工作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