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人劝架后索要酬谢,话不投机,和事佬竟被当事人一刀戳伤。这是近日河南省禹州市法院审理的一起故意伤害案。
2009年7月4日午后,在禹州市药行中街摆摊修鞋配钥匙被告人魏正闭目养神,突然,一辆摩托车从旁边驶来,一下子将小摊撞翻,魏某的三轮车被撞倒在地,配钥匙的机器也被撞翻,部分零件被撞坏。骑摩托车者赶快停车,下来和魏某道歉,协商赔偿办法。酒后的崔某恰好路过,一向热心的他见有人争吵,便主动上前说和,最终让骑摩托车者赔偿魏某300元了事。事情解决后,崔某感觉自己说和有功,便向魏某索要香烟、矿泉水等物以示酬谢,谁料魏某并不领情,一口拒绝。崔某感到有失面子,便与魏某理论争执,言语不和竞引发厮打。厮打中魏某用修鞋刀将崔某胸部戳伤。后经技术部门鉴定,崔某构成轻伤,住院治疗八天,花费医疗费8370元。
河南省禹州市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魏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遂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