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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院手机报第七十期内容

  发布时间:2017-05-25 17:16:10


(2017年第8期)
目   录
 

【简  讯】
市法院举办警示教育活动专题党课
市法院蝉联省级卫生单位荣誉称号
市法官爱心联盟和市法院干警娄玉谦、崔丽霞受到许昌市委宣传部、文明办表彰
【法院要闻】
中央政法委督察组到市法院督察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实情况
市法院举行首批入额法官宣誓仪式
【案件快报】
市法院审结杨某培信用卡诈骗犯罪案
市法院审结贾某豪赌博犯罪案
【老赖曝光台】
李晓雷、康华五二被告拒不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现予以公布

 

 

【简讯三则】
    市法院举办警示教育活动专题党课。为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结合上级法院要求,5月18日,市法院举办警示教育活动专题党课。院党组书记、院长李红伟以《严守廉洁底线 做为民务实清廉的人民法官》为题,给全院干警上了一堂生动的党课。通过此次专题党课,进一步强化了全院干警廉洁司法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积极引导干警时刻警醒,珍惜自己的岗位和荣誉,以务实的态度,勤奋的精神,廉洁的作风投入到执法办案中。
    市法院蝉联省级卫生单位荣誉称号。近日,市法院顺利通过“省级卫生先进单位”换届验收,再次被河南省爱卫会授予“省级卫生先进单位”荣誉称号。长期以来,市法院在抓好审判工作的同时,始终把爱国卫生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通过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广泛开展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加强卫生质量监督、评比,把卫生管理落到实处。积极开展创卫工作,组织环境整治专项活动,对全院卫生进行全天巡查保洁,重点开展职工健康教育、病媒生物防制、控烟禁烟等工作,确保创卫工作有目标、有计划、有成效。

    市法官爱心联盟和市法院干警娄玉谦、崔丽霞受到许昌市委宣传部、文明办表彰。为表彰市法官爱心联盟和市法院干警娄玉谦、崔丽霞两位同志在志愿服务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做出的贡献,日前,许昌市委宣传部、许昌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分别授予市法官爱心联盟“2016年许昌市优秀志愿服务组织”称号,授予市法院干警娄玉谦“2016年度诚信许昌 善孝莲城先进个人”称号,授予市法院干警崔丽霞“2016年许昌市优秀志愿者”称号。

【法院要闻】
    中央政法委督察组到市法院督察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实情况。5月17日,中央政法委法制建设室副主任孙晓芳带领中央政法委督察组莅临市法院,就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实情况开展督察。河南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彭治安,省高院审委会专职委员、院长助理王韶华,省委政法委研究室副主任王东等领导陪同督察。许昌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杨军立、政治部主任屈军兆,许昌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韩玉芬,党组成员、副院长邢良峰,市委书记王宏武,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宋占华,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红伟等领导接待了督察组一行。市法院全体入额法官参加会议。
    督察组一行首先听取了李红伟院长关于市法院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实情况的汇报,详细了解了法官入额遴选及办案情况、办案责任制落实、工资制度改革等相关情况,就司法责任制改革进展和遇到的问题进行了探讨。市委王宏武书记表示,我市一定按照督察组提出的指导意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司法责任制改革的一系列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各项工作。随后,督察组与3名入额法官代表和2名法官助理代表进行了座谈,听取员额制改革后法官和法官助理的一线办案情况和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座谈会上,督察组对市法院司法责任制改革取得的成绩,表示肯定。针对改革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督察组表示将进一步深入研究,统筹综合解决。
    市法院举行首批入额法官宣誓仪式。5月18日,市法院首批57名入额法官在院党组书记、院长李红伟带领下,身着法袍,面向国旗,用铮铮誓言做出人民法官的庄严承诺。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宋占华,市人大副主任李爱国,市政协副主席田占营,市人大选工委主任党新创,市人大法工委主任张松晓,市政协选工委主任孙玉红等领导出席宣誓仪式。宋占华书记对首批入额法官表示祝贺,并提出希望和要求。入额法官纷纷表示,将牢记誓言、自我激励、自我约束、自我警醒,珍惜法官的职业荣誉,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审判权,努力做一名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法律的人民法官。

【案件快报】
    市法院审结杨某培信用卡诈骗犯罪案。2017年1月份,被告人杨某培在李某伟家中拾到李某伟光大银行卡号为6226580029228364的信用卡,在未经李某伟同意的情况下,于2017年1月17日在杨某芬所开的车险代理店内POS机上刷卡1万元归个人使用。案发后赃款已追退。另查明,被害人李某伟已对被告人杨某培的行为表示谅解。市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某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综合考虑本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杨某培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已缴纳)。
    市法院审结贾某豪赌博犯罪案。2016年2014年11月28日前后,蔡某华伙同闫某旭(二人已判决)先后三次在禹州市郭连镇纠集人员聚众赌博,每次参赌人员在20人以上,抽头渔利2万余元。被告人贾某豪为赌场开盘车接送参赌人员及放哨。2016年12月5日,被告人贾某豪到禹州市公安局投案自首。市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贾某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其行为已构成赌博罪,系共同犯罪。综合考虑本案被告人贾某豪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以赌博罪,判处被告人贾某豪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老赖曝光台】
    下列人员因拒不履行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现予以公布:
    1、禹州市人民法院(2015)禹民金初字第5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李晓雷于判决书生效后五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管城支行借款本金50000元及利息、滞纳金二项和20207.75元(已计至2015年1月12日),以后的利息、滞纳金、其他费用仍按双方合同约定计算至被告清偿之日。被告李晓雷(女,生于1984年3月30日,汉族,住禹州市范坡乡后营村2组)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
    2、禹州市人民法院(2014)禹民金初字第45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康华五于判决书生效后五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管城支行本金29805.84元及利息、滞纳金、其他费用三项和4467.95元(已计至2013年8月6日),以后的利息、滞纳金、其他费用按双方合同约定计付至被告清偿之日。被告康华五(男,生于1978年6月21日,汉族,住禹州市花石乡冯庄村4组)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

责任编辑:s    

文章出处:禹州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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