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
公 告
李序通、连海峰:
本院受理原告禹州市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诉你二人及张皓、禹州市阿五美食餐饮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7)豫1081民初2659号,现向你二人公告送达原告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须知、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禹州市人民法院三号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承办单位:禹州市人民法院金融庭
联系电话:8351021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