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马怀超诉被告席国定与张红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17-06-28 10:32:14
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
公 告
张红军:
本院受理原告马怀超诉被告席国定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被告席国定不服本院作出的(2016)豫1081民初6817号民事判决书,向本院提出上诉。现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及地址确认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如逾期领取,视为放弃其权利。
特此公告
承办单位:禹州市人民法院金融庭
联系电话:8351021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
责任编辑:吕海龙
文章出处:禹州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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