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董致远诉刘占晓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17-07-05 08:26:01
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
公 告
刘占晓:
本院受理原告董致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豫1081民初173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0一七 年 七 月 四 日
责任编辑:吕海龙
文章出处:禹州法院
〖关闭窗口〗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4431号
豫公网安备 411081020001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