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尹新涛诉被告屈红勋、杨青霞民间借贷纠纷(案号:2016豫1081民初6572号)一案
发布时间:2017-07-06 09:46:03
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
公 告
屈红勋、杨青霞:
本院受理原告尹新涛诉被告你们民间借贷纠纷(案号:2016豫1081民初6572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O一七年七月四日
承办法官:巴秋鸽 电话:8351065
责任编辑:吕海龙
文章出处:禹州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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