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上午, 一曾祸害乡里、危害一方,以葛占举为首的黑社会犯罪团伙18名骨干成员,在禹州市法院接受审判。
公诉机关指控,自2005年以来,被告人葛占举在开发房地产过程中,笼络社会闲散人员,组成了以其为首的黑社会犯罪组织。该组织通过在禹州开发房地产、非法插手他人经济纠纷等方式,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有组织地从事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为组织谋取利益,并利用所得资金笼络组织成员、购买刀具等作案工具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了人民群众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
庭审中,被告人葛占举、梅胜强、陈兆阳、罗军伟等主犯百般狡辩、互相推脱,拒不承认自己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其余成员则大都当庭认罪。
庭审活动于11月20日晚9时30分结束。近日开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