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卢锋松诉被告禹州市英圣矿产品销售有限公司、何战存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判决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17-08-31 08:08:40
公 告
被告禹州市英圣矿产品销售有限公司、何战存:
本院受理原告卢锋松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豫1081民初98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交通庭217室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一七年八月三十日
附:
联系人: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交通庭 刘法官
联系电话:0374-8351191。
责任编辑:s
〖关闭窗口〗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4431号
豫公网安备 41108102000182号